根据高州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冼太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集设计方案,邀请各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投稿。
一、项目名称:冼太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二、建设范围:本项目规划面积137500平方米(约206亩),暂定总投资1亿元。改造建设范围包含潘州公园、市一幼、总工会(已拆)、农信社办公楼(已拆)、高州中学教师宿舍楼及周边居民区、体育馆以及市府招待所等。
三、方案设计要求
(一)设计主题:拟将上述范围的内建筑物(潘州公园除外)拆除后,结合周边的冼太庙(文物单位)进行改扩建,建设一个以高州市历史文化、冼太夫人文化为主题,展现高州市城市特色,融合爱国主义教育、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广场公园。
(二)建设内容:广场建设、潘州公园改造、广场内以及周边的排污排水系统改造、交通改造、景观设计、园林绿化等。
四、应征方资格要求:
(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评审方式:
征集方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定中选方案。
(一)评审小组由征集方自行组织。
(二)评审小组对应征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进行审核。
(三)评审小组评议、评分,评选出8个中选设计方案。
(四)方案评选时间:2月25日——3月25日
六、设计补偿费:
(一)本次方案征集设置奖励金额36万元。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7万元,第三名奖励6万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各奖励3万元,其余应征方不予以补偿。
(二)获得设计补偿费的应征方需按照征集方要求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及账户账号后方可支付等额设计补偿费。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加盖公章);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复印(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a6664861@163.com,同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冼太广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集——XX单位(公司) ”。
八、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2月1日
(二)集中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2月3日15:00在潘州公园正门牌楼前小广场集合。逾期后可以自行前往踏勘。
九、应征方案要求:
(一)设计说明(设计思路及创意说明、施工主材等说明)。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经济指标。
(三)图纸文件。
1、平面图及立面图,A3彩印装订成册。
2、效果图,A1彩印。
3、后期深化设计相关指导意见,A3装订成册。
十、应征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加盖公章)。
(二)应征方须明确和提供该方案设计负责人、相关成员名单(加盖公章);
(三)无任何与应征方公司相关记号的应征方案3份,另额外提供1份加盖公章的应征方案留底备案;
(四)以上材料刻录光盘一份。
(五)将上述材料封袋并加盖公章。
十一、应征文件的提交:
(一)应征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到场直接递交或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文明路21号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12室市政管理股黄华平收,联系电话:0668-6664861;提交时间:2020年2月25日17:30前。
(二)若应征单位委托代理人前来递交应征文件,则需要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考)。
(三)属于下列情况的应征文件一律无效,不予采用:1、应征文件提交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2、应征文件未密封;3、文件中未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盖公章。
十二、入选方案公示时间
入选方案单位名单将在2020年3月30日前,于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示;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入选方案的单位。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仅作为冼太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意向方案,不代表入选方案单位取得项目的深化设计权。下一阶段的深化设计单位将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程序确定。
(二)本次征集公告将在南方日报、茂名日报、茂名市政府公众网、高州市政府公众网、阳光论坛、高州论坛等新闻媒体、公众网络上公布。
应征方如有疑问可发送邮件到a6664861@163.com邮箱。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668-6664861/13828681202
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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