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处置了一起因行人随意穿插马路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经交警部门认定,行人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当晚,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茶叶大厦路段,行人彭某祥准备从南往北穿越机动车道。在即将抵达道路中心双黄线时,他突然折返由北往南行走,被行驶中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碰撞后,行人和驾驶人均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走访事故当事人和调阅路口监控视频后,认定造成该起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原因是彭某祥未在人行横道通行,且横过道路时,他存在突然折返的行为。而邓某军在看到机动车道上突然出现行人后,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如刹车制动、转向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失。
由此,民警依法作出了行人彭某祥负事故全部责任,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邓某军因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
韶关交警提醒,在过马路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横穿,宁多走一段路,勿贪一时便捷,遵守交规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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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伊纯 祁雷
【剪辑】王俊涛
【通讯员】粤交警 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