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反催收”新闻追踪| 1篇网帖产生600多个恶意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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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南方日报、南方+的《起底“反催收”》深度报道,让处于灰色地带的“反催收”业浮出水面,引发广泛关注。

当天,南方日报记者收到诸多反响。来自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多家机构表示,这是当下各家银行、网贷、消费金融等机构共同面对的困境,“反催收”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金融秩序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甚至有机构从业人士大吐苦水——近期公司遭遇“反催收”,一篇呼吁债务人抓紧时间申请退还利息的帖子,让公司接到600多个投诉电话。

与此同时,在学界、法律界,“反催收”也成为讨论的焦点。“反催收”业诞生的原因、产业链形成后造成的影响,成为了学界、法律界的讨论焦点。

声音

“反催收”花招百出,机构大吐苦水

“南方日报的报道客观,对净化社会诚信体系有作为!”随着南方日报1月3日的深度报道《起底“反催收”》见报,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个灰色领域一下子浮出水面,不少网友读者表示惊讶:“原来只知道有催收,想不到还有反催收。”“已经有反催收产业链了?”“薅羊毛的老赖都形成产业链了。”

“有欠债还钱,就有拖欠老赖,于是就有了生意,有了江湖,有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众生相。”社会各界开始关注这个一直“潜伏”的“反催收”产业链。

 文章甚至引起了地方检察院的转发关注:“这群人凭什么欠债不还钱?”

已经饱受“反催收”之苦的金融行业的从业者,则为之点赞:“真正的行业良心大稿,很赞。”

也有行业人士则呼吁要“推进行业规范治理”。

更多的金融业从业人士,则进一步反映行业遭遇的问题,大吐苦水。

“我就不还了,利息太高了。”深圳一家电催公司催收员魏小姐向南方日报引述“反催收”人士有多“嚣张”。

据魏小姐介绍,该客户在进入“反催收”群学习后,开始向催收公司申请最低减免息费,在未获得该公司同意后,就在某投诉平台上恶意投诉。

为了避免投诉率上升以及回款时间被拖延,该公司无奈之下只能妥协。“原本该客户从小贷公司借款20万元,共产生本息费28万元,最后协商还款18万元。”魏小姐说,“最终的结果是本金都没还清。”

上海某头部金融科技公司在2019年12月初,也遭遇“反催收”事件。“有‘反催收’人士在网站上发帖造谣公司退还利息,呼吁债务人抓紧窗口期退款。”该公司负责催收业务的徐先生表示。于是仅在月初的第一周内,该公司就增加了600多个投诉电话。同样影响该公司的还有借款人造谣该公司“被警方立案侦查”,号召借款人不还款。“公司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客户都来咨询公司不合规为什么还进行催收。”

“往日的借贷风险,更多聚集在前端,如骗贷之类。近几年风险向后端转移,集中在还款和催收环节。”徐先生感叹。据其介绍,如今的“反催收”联盟花招百出,包括付费进群学习“反催收”话术、公布机构领导电话隐私、将催收电话呼叫转移到同城公检法系统、制造假图诬告催收人员等,让催收人员作业困难。

“在国家规定利息之内的借贷关系本来受法律保护,“反催收”人士影响了借贷秩序,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徐先生表示。

原因

持牌金融空白地带诞生的灰色花朵

金融业从业人员、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则对“反催收”进行了更深一层的思索。

有金融从业人员针对报道发出疑问:“这种‘金闹’越演越烈的原因,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了?是监管部门过度保护消费者?是扫黑除恶作用太大?我看很大部分(原因)还是这几年过度放大个人小额信贷的需求。”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就表示,“反催收”业务的形成与个人信贷消费的发展分不开。随着个人信贷消费的普及,因个人信贷出现逾期的人群也有所增加。部分网贷或者信用卡逾期者面对不正规催收公司的电话暴力催收,在网络渠道组成“反催收联盟”,相互传授反暴力催收的经验。但随着“反催收”逐渐变异,部分团体或公司以恶性投诉方式进行套利。

记者留意到,监管部门亦已经关注到过度负债问题。2019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报告指出:“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

对于“反催收”的成因,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秘书陆琪认为,这与金融供给有关。“这是灰色地带长出更灰色的花。在持牌金融机构触及不到的地方,借款人转向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由于征信和风控的缺失,这些民间无牌照机构往往采用暴力催收的方式,从而引发‘反催收’的诞生。”陆琪表示,因此在严厉打击“反催收”的同时,应该注意改善土壤,对民间合理的金融需求有充分的供给,进行金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后果

影响网贷风险出清,增加机构成本

已经形成产业化的“反催收”会带来哪些危害?方颂认为,打击逃废债是网贷风险出清的重要一环,随着行业整改的深入和加速,逃废债治理工作也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攻坚节点。“反催收联盟”在损害金融秩序之外,还影响了清退工作,甚至成为了清退工作的主要矛盾。“金融秩序的运行需要正常、持续的借款和还款循环流动。在‘反催收’已形成产业链的情况下,任由其发展带动效应将非常显著,会导致更大规模的恶意逃废债。”

此外,方颂表示,投诉,原本是保护投资人合法利益之举,却反被“反催收”人士利用,作为金融套利的通道,干扰了金融秩序。金融机构难以识别借款人是否抱有恶意,在面对“反催收”时,只能更加谨小慎微、对外委托催收更为严格,这实际上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运作成本。

有股份制银行人士计算,其所在银行共有60余宗涉及“反催收”案件,如满足“反催收”人士的需求,在本金之外减免所有的息费将高达90万元。

“个人消费信贷本是满足正常消费信贷需求,‘反催收’实际上抬高了普惠金融的成本,银行为了应对就会加大审核力度,使得有需要的消费者,更难获得金融支持或付出更高的借贷成本。”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认为,国内债务催收行业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反催收”业,应该进行正确引导和严厉的监管,因为任由“反催收”组织发展蔓延,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会出现明显抬升。

【记者】 黎华联 陈颖




编辑 李杰伦
校对 李冠洁 谢日强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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