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刚刚给保险公司交了保费,不料第二天工厂就失火被烧了,想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把保费退回来了,说这单保险不承保了!“保险公司还讲不讲诚信?”2019年12月31日,站在东莞市清溪镇中信宝电子信息产业园L栋已经被烧得焦黑的工厂前,东莞市高楷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志权失声痛哭。
一栋楼都烧没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失火的厂房有三层楼,一楼到三楼已经被烧成了一团废墟,连窗户都没有了,生产机器模样的大型“铁家伙”,也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变成一堆废铁。一捆一捆的塑料膜有的被烧破,有的也已经被烧成了黑色,连停在工厂边上的货车车厢也有过火烧黑的痕迹,与L栋相连的一排厂房外墙也烧焦了。
叶志权告诉记者,火灾发生的原因,消防部门还没有作出最后结论。他个人认为可能是因为公司加工生产手机膜的过程中摩擦产生静电,加之最近天气干燥,材料易燃,引发火灾。他介绍,他是2013年来此开厂的,公司有20多人,当晚有工人在加班。失火发生在12月20日凌晨5时左右,在同一栋楼里有七八家工厂,他工厂在一楼,火势蔓延得非常快,很快引燃了同楼的几个工厂,他公司损失近2000万元,其他几家公司也损失了1000多万元。
中信宝清溪电子信息产业园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一位姓袁的主管告诉记者,当晚失火后他赶到了现场,园内保安也参与了灭火,但由于烧的是膜制品,烟很大,来了四辆消防车才把火灭掉。
失火后保险公司退回了保费
高楷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保险负责人黄辉容小姐介绍,公司这几年都有投保,前一年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金额是1505万元,保费是24080元。到12月14日到期后,太平洋不愿续保,她急忙找到保险代理公司帮忙,最后确定在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中心支公司投保“财产综合保险”。委托中介公司双方协商后,“国任东莞支公司即向我公司索要相关资料,我公司已提供了相关财产资料、消防备案资料及上年度我公司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的资料,并声明就要像上一年太平洋保险那样保就行。不久国任东莞支公司就给我们发来承保方案,总保额和保费也与上一年的一样。之后国任东莞支公司经代部一个叫刘剑光的经理即通知我公司将保费汇入国任财产保险东莞支公司指定的账户。”
“我还清楚地记得当天汇款的时间——2019年12月19日16时28分,把24080元保费汇入国任东莞支公司公账”,黄辉容小姐给记者出示了她的汇款凭证,以及当天国任东莞支公司发给高楷膜业的保险合同电子版,她说当天公司就把合同签章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传给了国任东莞支公司,本来国任东莞支公司说当天就把合同传回来的,但说忙就没有。
但不幸的是,2019年12月20日凌晨5时左右,高楷膜业公司就失火了!20日上午,黄辉容立即委托保险代理公司业务员向国任财产保险东莞支公司询问参保合同是否已打印办理,在得知参保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后,国任财产保险东莞支公司就说不承保了!“2019年12月20日17时55分,在未予任何说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把我公司已交纳的24080元保险费退回来了,并且拒绝受理我们公司申报的险警。”黄辉容小姐说,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国任财产保险东莞支公司发出的“告知函”,称该公司参保清单明细表不够明确,因此不予签发保险单。
叶志权认为,国任东莞支公司明显是逃避保险赔偿责任,在收取参保公司保险费和回签书面合同后,故意不给参保公司签发保险单,并于得知参保公司发生火灾后将保险费退回,是极不诚信的。他已经向国任保险广东分公司和广东保监会进行投诉。31日,他来到国任保险东莞支公司要说法,该公司行政部一位负责人只说可以记录他的诉求,再交给领导处理,同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认为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记者采访了接待过叶志权投诉的国任保险广东分公司车险部总经理吴一贤,他告诉记者,他在公司电脑系统中没有找到这一家公司的参保记录,“如果没有与该公司签署的合同,没有明确具体保哪些项目,只能说这单保险没有生效,公司是不承认的”。
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华认为: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先行约定好之后,投保人付款同时保险公司将合同先发给东莞高楷膜业公司,公司签章后回传,这种合同签订的方式并不违规,法律上合同的签订已经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案的关键在于投保人将合同回传后,第二天凌晨发生火灾,保险公司面临赔偿问题。保险合同法律上是一种射幸合同,面临赔偿问题后,国任财产保险公司不继续将合同签章回传并退回投保金的行为实际上是毁约。他认为这个案件中虽然保险公司没有将合同回传,但电子文件的来往过程及汇款凭证已经足以证明投保行为成立。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该案中不仅有书面往来,同时还有收款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定案。
刘华律师介绍,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他建议投保人向法院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很多缴了保费但没有保险合同依然胜诉的判例。”
叶志权向记者表示,他已经在当地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国任保险东莞支公司。
【图文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 苗家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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