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子女就读惠州学校,均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不仅可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还可在当地参加中考等,不受国籍、户籍等限制。日前,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台港澳事务局联合印发了《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今年2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到,加强学校建设,扩大学位供给,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实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免试就近”入读一年级和七年级
《办法》明确,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惠州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按照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其中,在惠州投资的,由投资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在惠州就业的,由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在惠州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由本地户籍配偶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申请随迁子女转学插班到惠州公办学校的,对照以上办法由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户籍学生转学插班到公办学校的办法同等对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符合上述入学情况的港澳台人士或其子女在惠州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下简称“港澳台居住证”)的,则与内地(大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等参加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待遇。
《办法》还明确,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入读惠州公办小学、初中,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入读惠州民办小学、初中,按照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交学费,享受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民办学校在收取学费时按学期给予抵扣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在惠州初中毕业可在惠州参加中考
《办法》明确,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在惠州初中毕业要求升入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须参加惠州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惠州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按同等分数线录取。
在惠州投资或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要求将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转入惠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到其投资或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所在地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接收安排。
《办法》还强调,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入读惠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缴费;入读惠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所就读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缴费。
国际和港澳台学生原则上随班就读
《办法》指出,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对他们进行入学教育,帮助他们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公安、教育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与本地学生实行统一管理和教学。一般应安排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随班就读,不单独编班。对其教学按照我省现行的教学标准组织实施。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安排必要的汉语补习(不得收费)。
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完成各科学业,经考试合格,发给毕业证书;未按计划完成学业者,学校可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办法》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学校与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联系渠道畅通。学校可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订入学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谢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