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村级工业园改造补偿安置将有全区统一标准。12月12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在官网就《顺德区征地拆迁及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补偿安置标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办法》根据用地与建设手续完备程度、地上建筑物类型、区位优势等因素进行补偿、奖励等,确保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征收是针对村委会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收回是针对“村改居”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土地(不含已出让的国有土地)。
其中,农用地和无用地手续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按6.71万元/亩标准实施。同时,社会保障费支付年限为30年,累计支付社会保障费用为51014元/亩。留用地指标则按不超过100万元/亩的标准折算货币补偿;同时,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按征收(收回)面积给予5万—8万元/亩的按时完成征地奖励。
对于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即已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文、有建设用批准书或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根据实地建设与否进行分类补偿。其中实地已建设的,补偿时应参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评估价格(中介机构评估价格)实施补偿。
《办法》提出,为确保征收(收回)建设用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不降低,实施建设用地土地租赁合同控租补助。对现状属建设用地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出租或经营的工业厂房、土地或其他集体物业的,可自签订征收(收回)土地协议次年起至物业移交时止按协议签订当年的租赁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给予最长60个月的物业租金补贴。
对于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基础设施投入,按征收(收回)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基础设施(场地平整、道路、桥梁等)予以补助。对于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地上建(构)筑物,受偿人配合搬迁的,可适当给予一定的清退费,其中非住宅清退费按建安成本(折旧)的80%评估确定。
有的项目会采用房屋置换方式。《办法》提出,单家独院住宅调换商品住宅的,调换后套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屋证载土地面积的2倍;商品住宅调换商品住宅的,调换后的套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屋证载套内建筑面积的1.1倍。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法》提出给予其他更多补助和奖励,包括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征地补助、区位优势补助、征地规模奖励和高表决通过率奖励。个别征地项目涉及需要解决村(居)历史问题的,可增设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补助,费用由村(社区)所在镇(街道)或项目单位承担。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的目的是要进一步规范顺德区土地征收(收回)工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精神,有关部门拟定了《办法》。
《办法》意见征询将于12月27日截止,市民和企业可通过电话(0757-22837131尹先生)、电子邮件(tdlyk@shunde.gov.cn)等方式提出意见。
【记者】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