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研究室工作了9年,前段时间,院里岗位调整,我被调到了执行局,几乎是从全院最‘文’的部门调到了最‘武’的部门!”接受采访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杨晓怡激动地说,以前很多同志常被安排在同一部门工作很长时间,这次调整让他得到了全方位的锻炼,感觉自己进步得比过去快多了。
与杨晓怡同样接受轮岗交流的,还有18人。这样大规模的人才交流,起源于今年7月广州中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广州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实行不到3个月,已初见成效。“像一潭活水,大家的劲头一下子被调动起来了。”广州中院院长王勇说,发展需要一代代的年轻人奋发有为,法院审判事业后继有人,才能不断推动审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实践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
岗位练兵作为提拔参考
今年9月,广州中院发布公告,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分为法官职位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位两类。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公告发出后,有上百人前来报名,其中不乏拥有博士学历的高素质人才。
广州中院政治部主任张汉华介绍,近年来,广州中院不断拓宽年轻干部来源,一方面加强对编制资源的统筹使用,优化新进人员结构,每年通过公务员招录或者选调生考试新进一定比例具有较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建设结构合理的人员梯队。2016年公务员招录45人,2017年公务员招录15人。
另一方面,广州中院适度加大通过全国公选、异地选调等形式补充优秀年轻干部。探索招录或选调毕业于文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专业,以法学为第二专业或有法学辅修背景的高校毕业生专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在实践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也是机制的重要部分。”张汉华说,广州中院注重观察年轻干部在面对重大考验、对待进退留转等具体场景中的表现。此外,推动对全院层面的改革创新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运作,由牵头部门发布团队组建公告,跨层级跨部门组织实施,为年轻干部参与重大任务创造更多条件。
广州中院还从岗位练兵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完善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评选机制。定期开展法官、法官助理技能竞赛等方式,将岗位练兵表现与干部培养使用挂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从天河区法院选派到广州中院接受锻炼的法官叶汉杰告诉笔者,这些机制的出台,促进了年轻干部的心态产生积极变化。“看到有这样的选拔,我们年轻干部工作时更有冲劲了,做事也更有担当,彼此之间会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实现良性竞争。”
打破论资排辈隐性台阶
最年轻考察对象32岁
笔者了解到,广州中院建立了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制度,将每个层级、每个台阶、每个岗位锻炼的情况纳入成长档案,对担当作为的情况,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确认、政工部门审核后也记入档案。在使用干部时,需充分考虑档案记载内容,把不同岗位历练的经历贯穿起来。
“我们建立了全市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中院政治部直接掌握一批有培养潜力的处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张汉华说,广州中院分别建立了优秀年轻的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名单,同时,对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人选不公示、不公开,实行组织掌握、分类管理,防止标签化年轻干部。基层法院党组每年经集体研究,向广州中院推荐占本院年轻干部总数10%左右的优秀人才进入储备考察名单。
《意见》明确要求,要打破论资排辈的隐性台阶,对有发展潜力、需要递进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抓紧放到关键岗位、正职岗位上历练,对在副职岗位敢于担当、实绩突出但资历不靠前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大胆提拔重用,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到同级部门正职岗位。对个性鲜明、敢抓敢管、为了事业不怕得罪人而受到误解的优秀年轻干部,不简单以票数论干部,条件成熟的大胆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符合这些条件的,参照执行。
每年年初,两级法院党组将听取政工部门关于年轻干部配备储备情况的汇报,对没有达到年轻干部常态化配备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计划。对3年内预期难以达到年轻干部常态化配备要求的,将推动跨法院统筹调配。
今年广州中院选任了6名中层正职,在正在开展的中层副职选任工作中,考察对象最年轻的32岁,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除了能上,还要能下。”张汉华说,对工作不在状态、不能胜任现职的,法院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干部,还将加大处理力度,形成一套可操作的“能下”机制。
院领导结对培养
争取5年培养100名专家
对年轻干部而言,专业能力的培养是关键。广州中院宣教处处长谭鹤欣介绍,对标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标准,广州中院实施了“百名审判业务专家工程”,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100名在全市、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审判业务专家,其中,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法官应当占一定比例。
“面向优秀年轻法官,我们还实施了‘审判业务专家阶梯计划’。”谭鹤欣告诉笔者,广州中院对有成长为审判业务专家潜力的优秀年轻法官进行重点培养,对列入计划的优秀年轻法官,安排一名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领导结对培养,并多安排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安排轮流列席审判委员会,提高实践和理论素养。
对于政法编年轻法官助理,广州中院实行有别于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管理机制,通过“未来法官阶梯计划”,逐人定制专门培养方案,实行个性化培养,争取法官助理经过4年左右的历练后,基本满足担任员额法官的能力条件。对有多部门锻炼经历且实绩突出的法官助理,参加初任法官遴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广州中院还通过综合调研、材料信息、新闻宣传、司法案例、司法统计、司法建议等“六项工作”,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员额法官承担“六项工作”任务,作为第一、第二署名作者的工作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可以按比例折算办案工作量。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过去一些法官助理的培养模式比较单一,可能长期只做某一类型工作,等成为法官后,综合能力比较欠缺,无法快速胜任工作。”张汉华说,《意见》明确要求,市中院年轻政法编法官助理日常工作中“六项工作”内容应达到50%左右,基层法院则要求达到30%,通过多种锻炼,年轻干部们的基础打得更牢。
挂职交流常态化
共选派24人锻炼学习
“院里安排到基层法院锻炼的年轻干部,基本都已经是各个庭室的业务骨干,但从工作履历上来说,以往都缺少在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工作中挑大梁和重担的机会也不多。”在杨晓怡看来,下去基层锻炼,让他将工作重心从点扩展到了面,司法工作业务水平和大局观都得到了提升。
杨晓怡这次锻炼机会,来自于广州中院实施的优秀年轻干部“墩实铸基”工程。广州中院分批推动院里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挂职干部原则上平职级或低一职级安排实职职务,且有明确工作分工,不占用接收单位领导职数、编制和法官员额。表现突出的干部纳入全市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实行跟踪培养。
在中院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的同时,广州中院也在推动基层法院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院挂职锻炼常态化。今年两级法院共选派24人锻炼学习,其中中院选派12人到12个基层法院锻炼学习,12个基层法院各选派1人到中院学习,已于10月18日前报到完毕。
此外,广州中院还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员额法官在同一部门工作满5年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法官助理在同一部门工作满2年的,均适时安排轮换部门。
为推动党建和审判深度融合,广州中院决定在审判执行部门中开展“党员先锋审判团队”创建活动,数量按照全院办案部门员额法官总数的3%—5%比例评选。每年开展一次评选,首批在立案、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中评选出10个“党员先锋审判团队”。广州中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周冠宇介绍,这一设置不仅强化了党员的角色担当,还鼓励年轻员额法官早挑担、挑重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意见》给出一个很明确的信号,让青年人知道成为什么样的人、成长的路径是什么。”王勇说,“让人才动起来,避免结构板化,形成一池活水,让机制源源不断地推动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是促使广州法院工作走在前列的有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记者】尚黎阳 陈伊纯
【通讯员】杨晓梅 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