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
推进城乡社区协商“116工作法”
内容介绍:
“116”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法,即坚持1个核心(坚持基层党组织全面领导)、健全1套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议事等制度)、抓实6个实施步骤(议题收集、党组织提议、议题酝酿、合法性审查、协商表决、执行监督),规范城乡议事厅运作,强化成果运用,引导城乡社区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初步形成了兼容并蓄、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方式。各街道(镇)、社区(村)共投入1.4亿多元,建设规范社区议事厅20.5万平方米,实现城乡社区议事厅全覆盖。广泛吸纳多元主体参与议事活动,全市议事机构成员82233名,其中党员30681名,占比37.3%。其他非户籍人员4618名,少数民族人员660名,企事业代表2666名,业委会成员13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1名,社工代表2252名。加强制度规范,出台《周五街坊主题服务日工作制度》,建立城市社区定期收集议题、定期召开议事会、定期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和党员服务工作制度,推进社区协商工作常态长效;深化城乡社区议事,组织推进分层议事协商,将协商活动向村民小组、楼宇延伸。
目前,广州市城乡议事机构涵盖了非户籍、少数民族、企事业代表等共82233名,累计参与人数128.2万人次,开展议事协商56553次,撬动资金投入1147.24万元。通过民主协商,决策事项66061项,执行事项61862项,执行率为93.6%;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事项7282个,涉及资产总额52.7亿元;落实社区公共事务等事项52363件;旧楼成功加装电梯277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