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西乡法庭,映入眼帘的是宝安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 作为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超市,承担着调解、仲裁、公证、诉调对接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法院作为审判机构,为何会设置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这源于宝安法院面对的矛盾纠纷数量过于庞大,需要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多年以来,宝安法院案件受理量在全国基层法院排在前三位,整个宝安区常驻人口高达570万,各种矛盾纠纷频发。
“西乡法庭辖区三个街道管辖人口超过百万,法庭辐射辖区存在劳动密集型等制造型企业,极易出现群体性的劳资工伤纠纷和大规模的债权债务纠纷。此外,法庭管辖范围有13家医院,医疗矛盾纠纷也较为突出。”西乡法庭庭长连军怀介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法院面对日益增长的矛盾纠纷的重要化解渠道。
为此,西乡法庭通过挂牌成立法庭志愿服务U站、设立爱心调解室、派驻11名法官入驻街道化解矛盾纠纷,并联合街道办和司法局、人社局、妇联、义工联等单位设立综合法律服务分中心,引入调解、劳动仲裁、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去年,在西乡法庭的指导下,宝安区新安街道办顺利处理某公司涉及287名员工的经济补偿纠纷,在劳动仲裁前就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西乡法庭全部民商事案件的三分之一会鼓励引导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率达20%,近三年每年会调解处理矛盾纠纷2万多宗,调解成功4000多宗。“通过调解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西乡法庭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数量实现了下降”,连军怀介绍。
“基层法庭受理的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占到全院将近85%,调解对当事人好,对法院好,对社会好,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调解对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效果,我们全程贯穿调解优先的理念”,宝安法院院长马文权介绍说,宝安法院通过前端的多元调解有效化解纠纷,尽量在诉讼立案前通过调解、司法确认解决一批矛盾纠纷,让民商事案件优先进入调解程序,没有解决的再进入诉讼程序。此外,进入诉讼后还可以再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30%,“法官的说理工作更好,很多当事人可能更信任法官”。
【记者】陈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