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法:对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方面作出新规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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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下周即将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将审议多部法律草案。南都记者关注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迎来首次审议。

据臧铁伟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内容。

一是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

二是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

三是针对网络不良信息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网络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规定。四是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政府保护力度。

此外,他还介绍了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情况。

据介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界定。将按照从轻到重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个等级,规定不同程度的干预措施。尤其是针对犯罪未成年人完善了诉讼中的教育、社区矫正期满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等制度。

采写:南都记者蒋小天 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尹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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