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名誉纠纷案一审胜诉,赔偿款将全捐出

广东检察
+ 订阅

10月1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歌手、演员张艺兴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声明中称,某网友因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Mickey嬋-”中发布严重侮辱、诽谤张艺兴的博文,被判构成对张艺兴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中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艺兴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

此外,星权律师事务所还表示,张艺兴先生已特别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在收到被告支付的赔偿款后,代为全额捐献公益。

来源:新京报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