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发出首张电动自行车牌照,车主可就近办理注册登记

南方+ 记者

16日上午,清远市民马女士在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小市中队业务大厅,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了号牌,她也成为该市首位完成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记者从清远市公安局了解到,清远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开展注册登记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非机动车管理力度。

清远市民马女士完成登记上牌。

根据清远市公安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清远辖区内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该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就近前往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交警为电动自行车安装车牌。

针对2019年10月16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清远交管部门设置3年过渡期,车主须于2020年2月28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2019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清远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小贴士:清远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事指南

清城:新城锦霞路小市交警中队旁综合业务大厅(0763-3380023)

清新:太和镇井塘村委会迳口五星村清新车辆管理所(0763-5851005)

英德:浈阳中路156号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0763-2285422)

阳山:阳城镇韩愈路19号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0763-7804229)

佛冈:石角镇环城西路惠民巷12号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0763-4284718)

连南:三江镇团结大道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0763-8677983)

连山:吉田镇鹿鸣中路151号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0763-8733326)

连州:城南大道开发区车辆管理所(0763-6625259)

【记者】赫鹏翀

【通讯员】清公宣 清交支

编辑 叶镇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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