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落实情况如何?

肇庆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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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近六成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

日前,中国控烟协会发布对8个城市、10个县(镇)烟草销售点的调查结果。   结果显示,城市里摆设有禁售标志的销售点比例从2016年的30%增加为2019年的41.5%,增加11.5个百分点。但是,被调查城市和县(镇)在2019年总体上仍有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其中,未设禁售标识最多的为便利店,达63.9%,城市的便利店和专卖店高于县(镇)。在8个城市中,有58.5%的销售点未摆设禁售标识,温州最少,为8.8%,最多的郑州为91.2%;3.9%的烟草销售点有青少年进店买烟,2.7%的销售点设在距中小学校50米内。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做出“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的规定,但仍有如此多的商家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说明这些烟草销售店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意识,也必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隐患或行为。同时,也必须加强监管,通过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这一环节,有效切断青少年尝试吸烟的烟草来源。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写入多部法律法规

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这件事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在努力。目前,国家已有多部法律,比如广告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都作出相关规定。   此外,国家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审稿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第七十八条 国家采取宣传教育、价格税收等措施,提高控制吸烟成效,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强化监督执法,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吸烟危害的警示。

国家加强对公民过量饮酒危害的宣传教育。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同时,众多地方人大常委会也在推动控烟立法的进程中,力护未成年人的健康。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同时,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从事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   除了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外,《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还将“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明确写入法规。

深圳开出全国首宗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罚单

2018年,在深圳一项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的督查中,深圳市控烟办工作人员发现坪山区龙翔中学周边商店普遍存在未粘贴禁烟标识、向学生售烟等现象。   6月27日,工作人员发现有学生在放学后走进一家名为万众百货的超市,熟练地向店员买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秒钟。店员并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来判断其是否成年。后经工作人员查证,该学生是未成年人。   7月4日,该商家被正式立案查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将被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这是深圳依法开出的全国首宗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的罚单。   7月16日,通过半个多月的立案查处和整改,万众百货店主朱女士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缴了一笔3万元的罚款,并主动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商家写的整改措施共有11条,其中包括今后将严禁员工卖烟给未成年人,员工可通过服装与目测年龄辨识,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还将与校方合作,通过摄像头将想要买烟的学生通知给学校,由学校进行教育。

小编有话说

强化未成年人的保护之盾   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但数据显示,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这个数据意味着在随处可见的烟草销售点中,每十个就有一半多的地方没有禁售标志。   这块法律要求设置的禁售标志考量着每一个烟草销售商家的良心。在利益的诱惑下,仅依靠其良心显然并不现实。因此,作为负有执法职责的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关部门要加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宣传,明确告知商家如有违法行为理应付出的后果。同时,学校、家庭等“监护人”向未成年人多多普及吸烟的危害。

来源:西交民巷23号、广东人大

编辑 郭晓琳 陈坚庭

审核 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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