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广东省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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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一起来看看具体怎么做吧!

为何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治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整治规范网络订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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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是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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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是解决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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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是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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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不落实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重点问题

一是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二是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处置不当。

三是校园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

四是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实施步骤

全面排查:10月中旬前

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重点任务,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做到“八个确保,四个规范”

八个确保

●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健全,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得到落实。

● 确保对学校食堂场所地面、墙面、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彻底清扫或清洁。

● 确保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 确保学校食堂不采购、贮存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的食品和原料。

● 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资格证在岗、从业人员全部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且无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皮肤伤口或感染等症状。

● 确保学校食堂和学生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确保对集体供餐单位进行深入彻底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 确保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各地监管部门和学校要细化工作方案,及时排查隐患问题并加以整改。

四个规范

● 规范原料控制学校食堂要严控高风险食品的原料采购制作。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严禁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三明治),以及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蘑菇、鲜黄花菜、五指毛桃等高风险食品,慎用四季豆、葫芦瓜和豆浆等食品原料并确保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采购、贮藏和当天使用完湿米粉(河粉)的要求,严格落实泡制黑木耳要当天使用完的要求,严格规范禽蛋类原材料的加工制作,确保禽蛋在加工制作前清洗干净。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严格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原料现场评价和退出机制。

● 规范加工制作。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应当在专区、专间处理高风险食物,严禁在烹饪区分段处理,规范使用并维护好专间的设施设备,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

● 规范清洗消毒。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餐具、饮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餐具、饮具的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备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 规范留样管理。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不锈钢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二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对现有食品原料供货商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学校对本校供餐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四是各地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开展隐患排查。

集中整治:11月中旬前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整治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整治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行为。

三是整治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的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督导检查:11月中旬前

强化责任落实,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

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区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总结评估:11月底前

各地级以上市总结评估本地区工作,梳理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填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并报送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查处的案例、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工作措施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实施。

坚持标本兼治。

加强宣传引导。

及时报送信息。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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