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赵某华黑恶团伙涉刑事案件20余宗,6人被刑拘

南方+ 记者

9月16日,记者从韶关市公安局获悉,近期,该局成功摧毁了一个长期盘踞在韶关南雄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共破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骗取贷款等刑事案件20余宗。

据介绍,今年4月25日,韶关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到韶关市扫黑办转来的关于南雄市有一黑恶犯罪团伙的线索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核查工作。警方经深入细致的核查后发现,该线索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团伙涉嫌黑恶犯罪。5月10日,韶关市公安局抽调刑警、法制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5·10”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办。

通过前期近2个月缜密侦查,6月29日,韶关市公安局组织了近百名精干警力对“5·10”涉黑专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了包括涉黑组织头目赵某华,主要成员赵某平、刘某章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8名,共破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骗取贷款等刑事案件20余宗,成功摧毁了一个长期盘踞在韶关南雄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9月1日,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经查,该涉黑组织头目赵某华早在上90年代就曾因与他人斗殴被处以劳教三年。劳教期满后,赵某华并未改过自新,反而纠集南雄当地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场,获取利益后又利用毒品笼络马仔,其团伙成员逐渐发展壮大、在形成一定势力后,又在南雄市一带通过高利放贷,再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催收债务,以强迫交易等手段非法强占农村土地非法开发小产权房等方式,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稳定。

以赌博起家,用毒品笼络“马仔”

逐渐发展壮大

该涉黑组织头目赵某华,男,43岁,南雄市铺背村人,在1993年因纠纷纠集人员持刀实施故意伤害被处劳教三年。劳教后,赵某华在南雄市一带成为当地有名的恶霸,带领团伙成员先后在南雄、始兴两地开设赌场,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并从中抽水分红,谋取大额经济利益。为继续发展壮大力量,赵某华大肆招揽有犯罪前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聚集他们在娱乐场所内吸毒,用毒品笼络豢养“马仔”。

该组织主要成员刘某章,男,37岁,南雄市勋口村人,是南雄市一带较有名的社会混混,2007年刘某章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纠集了10余人持刀、棍、自制枪支与他人斗殴;团伙成员唐某荣曾因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四年;团伙成员廖某勤、张某华、张某青、李某文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持刀将他人砍至轻伤。赵某华正是看中这些人可以为其所用,于是将这些人员招揽为其做事。赵某华每月都将他们聚集在娱乐场所玩乐,并提供毒品给他们吸食。同时,为了笼络人心,当团伙成员出事后,赵某华还为其善后处理,代为赔偿。

2013年,组织成员张某青、李某文因故意伤害他人致死,赵某华、刘某章找到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以求让团伙成员张某青、李某文得到轻判。此外,赵某华还通过所谓的“江湖道义”,让组织成员死心塌地为该犯罪组织做事。该团伙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以赵某华为首,赵某平、刘某章为组织领导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高利放贷,暴力催收

通过“套路贷”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该涉黑组织在通过开设赌场牟利,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后,由赵某华出资开始在南雄市高利放贷。2014年至2016年间,赵某华多次向南雄市多名房地产商、企业主、个体老板等高利放贷,并设置陷阱,肆意制造和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当借贷人无法偿还巨额利息和债务时,赵某华就指使团伙成员通过实施跟踪滋扰、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暴力催收,逼迫借贷人以房产、商铺抵债,从中攫取巨额的经济利益,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需要重点打击的“套路贷”犯罪。

强占土地,非法建房

引发村民集体上访

2017年至2018年间,赵某华组织“马仔”在南雄市某村庄对村民以殴打、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威逼、强迫村民低价转让自己所有的土地供其非法建设小产权房,从中牟取巨额经济利益,引发村民集体上访,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赵某华为非法建设小产权房,组织团伙成员到南雄某村庄低价收购村民土地,当村民不愿意出售土地给赵某华等人时,赵某华便指使刘某章、唐某荣等人当场殴打,还恐吓在场的村民。村民张某在被恐吓后依然不愿将土地转让给赵某华等人,赵某华就指使团伙成员通过跟踪滋扰张某,到张某的工作单位闹事,同时还当面和电话威胁、恐吓张某,胁迫其低价出售土地给赵某华。此举引发该村村民集体到南雄市政府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该团伙中的赵某华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案件侦办中发现的涉“保护伞”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当前,韶关市公安机关正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黑恶犯罪中的“套路贷”犯罪,“5·10”涉黑案件就是典型的“套路贷”犯罪。“套路贷”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型违法犯罪,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套路贷”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危害国家的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围绕这一工作重点,韶关市公安局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韶关市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金融秩序。

警方提醒:韶关市公安局奉劝涉及该黑组织的涉案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悬崖勒马,立即投案自首,主动交待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犯罪线索,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同弘扬社会正气。

【记者】唐音 潘俊宇 

【见习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应春明 钟敏怡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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