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域立案专窗申请立案,起诉杭州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笔者获悉,该案的管辖法院原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为了便捷当事人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域立案专员初步审核材料后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传送了立案申请,并联系该法院在线审核有关诉讼材料。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在审核通过后,马上予以立案,并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电子诉讼材料传送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再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打印后交付当事人签收。至此,当事人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便完成了该案的起诉材料递交和立案流程,真正实现了“家门口”立案。
据悉,推行跨域立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
笔者了解到,近日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高度重视跨域立案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推进计划及具体落实方案,并设立了跨域立案服务专门窗口和跨域立案服务专员。目前,该院已经全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并将进一步推行并完善跨域立案服务细节,进一步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陈伊纯
【通讯员】肖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