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评选开始

广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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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教育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教育局在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范围开展“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及奖励工作。

  一、评选及奖励办法

  按照《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穗教发〔2016〕93号)的有关规定,奖励我市600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二、名额分配

  越秀区45名、海珠区40名、荔湾区40名、天河区20名、白云区35名、黄埔区15名、番禺区50名、花都区40名、南沙区30名、从化区40名、增城区55名,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及市属普通高中20名,市属中职学校85名,技工院校85名,合计共600名。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分配的名额评选推荐家庭经济困难优秀高中学生,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高中学生名单纸质材料报送各区教育局、市人社局技工教育管理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初审后,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汇总审批,并将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uanjx022@126.com。各技工院校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技工教育管理处。

  附件:

  1.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情况汇总表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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