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广东省地质环境出现这些问题,务必加强监测与治理

广东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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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和其他生物依赖地质环境而生存和发展,同时,人类和其他生物的活动又不断地改变着地质环境的化学成分和结构特征。近年来,由于人类工程活动增多,我省地质环境遭到破坏,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地质灾害、矿山环境问题、地下水环境问题等,严重影响着人们生存与发展。

一、地质灾害

2018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30起,其中,滑坡59起、崩塌157起、泥石流4起、地面塌陷8起、地面沉降2起,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受灾影响人口约5561人,直接经济损失2626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了49.35%、400%和121.61%。

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820处,威胁总人口26.82万人,潜在经济损失82.75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444处,威胁人口17.34万人,潜在经济损失48.75亿元,威胁10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0处,威胁人口9.11万人,潜在经济损失22.91亿元。

根据2019年全省降雨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我省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特点,2019年我省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全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多,前汛期(4~6月)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多,特别注意“龙舟水”期间(5、6月)降雨集中期,粤北、粤西、粤东山地丘陵区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注意农村削坡建房地段,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后汛期(7~9月)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特别注意台风(8、9月)带来的持续性暴雨,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全省枯水期(1~3月)和平水期(10~12月),由于降雨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应注意粤北、粤西等可溶岩地区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特别要注意防范重大地下工程施工(采矿、地铁)抽排地下水的叠加影响,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二、地下水环境问题

由地下水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地下水下降形成水位降落漏斗、海水入侵和地面塌陷。

(一)水位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

目前,湛江市区监测区在中、深层承压水中已形成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中层承压水区域水位降落漏斗中心位于平乐~南油地段,在平面上形成一个以平乐~南油为中心,影响范围包括霞山区~坡头区~赤坎区的大闭合区域,其次在临东~铺仔一带形成以临东为中心的次一级降落漏斗区,-4米等水压线的范围面积约1099平方千米,比2017年扩大85平方千米。深层承压水主体降落漏斗中心位于平乐~麻斜~南油一带,影响范围包括霞山区~坡头区~赤坎区,在等水压线图上形成不规则三角形状的大型闭合区域。-6米等水压线的范围面积约为929平方千米,与去年基本持平。

湛江市区已发的地面沉降属滨海平原型,由大量开采中、深层承压水引起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含水层水头压力减小,土层产生固结压缩,形成以地下水降落漏斗中心为沉降中心的轻微地面沉降。据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以往的调查监测资料看,地面沉降中心与中层承压水集中开采区域大体吻合,地面沉降量等值线展布方向与中层承压水等水压线展布方向基本一致。沉降中心区位于赤坎区沙湾、霞山区潜水学校、湛江火车站南侧南柳~宝满~铺仔及临西一带区域。

汕头谷饶镇也形成了以新厝村为中心的降落漏斗,最大降深达50.01米。在谷饶镇头埔、华光、新兴、新厝、溪美村一带造成地面沉降,沉降总面积约4.02平方千米,其中严重沉降面积约1.05平方千米。

(二)海水入侵

主要分布在广东省沿海地区,以湛江市最为典型。从现有的动态监测网点控制范围内的水质情况来看,城区浅层及中、深层地下水的水质较稳定,各项化学组份无逐年持续上升之势。目前已发生海水入侵的地段仅在湛江市区东南面的硇洲岛(硇洲岛是现有动态监测系统的监测盲区,岛上未设有监测点)。该岛上地表水资源奇缺,工农业及生活用水水量98%取自地下水。

近年来,岛内高耗水的香蕉种植业及对虾养殖业发展迅猛,使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直接导致浅层地下水位快速下降,岛内临海村庄出现井水变咸的海水入侵迹象。根据2014年开展的1:5万雷州半岛水文地质调查及监测成果资料分析,硇洲岛近岸地带多出现程度不同的海水入侵现象,平面入侵一般到达离海岸500米左右的位置,局部达到1000米,分布范围沿硇洲岛近岸呈环带状分布,并且以港湾向岛上陆地延伸部位最为明显(如六竹港、北港、烟楼港)。浅层地下水遭受海水入侵地区总面积为17.1km2,约占硇洲岛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三)地面塌陷

以前由于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灾害,曾发生在我省的云浮市云城镇,深圳市坑梓镇、坪山镇,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三水市金本镇,英德市英城镇,恩平市平石镇等,近来年对地下水开采减少,地面塌陷发生较少。

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广东省因矿山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影响与破坏、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及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矿山废水及废渣影响地质环境等五类。

(一)矿山地质灾害

据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摸底调查,广东省现在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五种,又以崩塌、滑坡为主。

全省现有各类矿山已发地质灾害215处,地质灾害隐患184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72.6万元,现受威胁人员2947~3134人。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以中小型地质灾害为主。地面塌陷及地裂缝主要分布于粤北韶关市、粤西肇庆市和云浮市、清远市、粤东梅州市以及珠三角惠州市,阳江市,规模均为小型。

(二)占用与破坏土地资源

我省另一个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矿山开采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因矿山开采造成的占用与破坏各类土地面积19354.46公顷。根据矿业开发行为不同,分为采矿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尾矿库工业广场以及其他占地等5种,以采矿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占地较多。

矿业开发占用与破坏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其他用地。其中占用与破坏耕地76.446公顷,占全省矿山占用与破坏土地面积的0.39%;占用与破坏林地16589.81公顷,占全省矿山占用与破坏土地面积的85.72%;占用与破坏草地416.18公顷,占全省矿山占用与破坏土地面积的2.15%;占用与破坏园地50.27公顷,占全省矿山占用与破坏土地面积的0.26%;占用与破坏其他用地2221.76公顷,占全省矿山占用与破坏土地面积的11.48%。

(三)含水层影响与破坏

矿业开发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与破坏主要表现在矿坑疏干排水造成大面积的地下水位下降,部分地区形成降落漏斗,造成附近居民用水水源干枯、地表植被子由于缺水死亡、地下水均衡遭到破坏。另外还表现为矿业活动对含水层水质的污染。

我省由于矿坑排水对含水层造成影响与破坏的矿山以井采矿山为主,又以开采金属矿山最为突出。据调查,全省矿山开采影响与破坏含水层的矿山有217个,影响方式为抽排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或疏干,现全省因采矿抽排地下水引起地下水水位下降区面积4428.10公顷。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与破坏严重的矿山有84个,较为最严重的有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矿,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775公顷;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子窝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300公顷。

地下水污染方面,我省大部分金属矿山开发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情况较严重,主要污染元素为Cd、Pb、Zn、Cu等重金属元素。

(四)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我省由于矿山开采破坏地貌景观主要表现在矿山位于铁路及高等级以上公路两侧和广东省三大水系(东江、珠江、韩江)主要河道两侧以及重要湖泊、大型水库等直观可视区域以及位于重要居民集中生活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景观区周边,严重影响地貌景观。据调查,我省对地形地貌景观产生破坏的矿山主要为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这类矿山开采方式以露天开采为主,开采矿类以建材及其它非金属为主,共1736个。

四、地质环境整治与保护

按照“珠三角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每年比例不低于15%、粤东西北地区每年不低于10%”的目标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对危害性大、影响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2018年,全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180处,新增加地质灾害隐患点919处,净减少261处,其中,消除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42处,新增加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净减少3处,与2018年同期相比,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净减少4.39%,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净减少0.67%,威胁10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净减少1.96%。

根据粤府〔2018〕19号文、粤国土资地环报〔2018〕51号文要求,结合《广东省2018年矿山石场复绿实施方案》,编制了广东省2018年矿山石场治理复绿项目验收方案及其验收标准,全年通过验收的矿山复绿面积为537公顷。


通讯员 |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卢咏恩

编辑 | 张诗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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