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十大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十位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人物”评选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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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2018~2019年“十大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十位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人物”评选结果日前出炉,“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号、“江迪彪劳模创新工作室”、“公证业务远程受理系统”等获评“十大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李天湖、刘家峰、黄扬宁等获评“十位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人物”。

  据了解,为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好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打造的一系列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推介宣传好我市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今年5月面向全市有关单位,公开评选公共法律服务优秀产品和优秀人物。参评产品属于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仲裁、司法救助及其他法律服务事项;为社会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手段、活动和产品等;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包括专业服务场所、个人工作室、法制文化园、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有关公共法律服务的文化作品,如诗歌、散文、歌曲、短视频等。参评人物则包括司法行政系统的优秀法律服务者,如律师、调解员、公证员、戒毒警察、司法鉴定员等;市直各普法成员单位从事或曾从事法律服务的、且取得一定成绩的工作者,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行政执法人员等;其他社会人士,如法律志愿者、媒体人、从事其他法律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通过网络投票和两轮专家评审,历时1个月,从众多的候选产品和人物中评选出获奖产品和人物。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的网友积极参与网络投票,起到积极的普法效果。网友“诺”就是其中一位受益者,他说:“投票期间,每天通过微信看到法律人物和法律作品的推介,增长了法律知识。”

  十大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惠州市惠南学校模拟法庭

  惠南学校模拟法庭集观赏性、知识性、学习性于一体,使青少年能够亲身实践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的生活,令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模拟法庭通过利用真实案件进行模拟审判,让学生增强对我国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了解,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突出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

  ●惠州公证处公证业务远程受理系统

  能够嵌入办证系统,实现办理点即时调用视频,远程连线外地办证点,实现多方在线交流;公证员通过远程视频的认证技术,通过交互式的会议沟通模式、数据桌面和辅助图像显示等功能,同当事人进行跨区域远程办理公证受理,以达到解放公证员,提高公证员办证效率。当事人可就近到达各远程受理点,线下辅助人员进行业务辅助操作,完成必要文书的签字和收集。

  ●惠阳区法德文化片区

  位于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占地约8平方公里,设计上围绕“以法立德、以德润法、法德结合、互促共进”的主题,融合法治元素、道德元素和文化元素,与塘、河、树、草、祠堂等浑然一体,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以及观赏、休闲等功能为一体。法治文化片区由6个区组成,包括“法德路”“法德墙”“润德河”“法德学校”“法德小观园”“法治宣传栏”等法德文化景点,成为惠阳一道独特的法治文化风景线。

  ●青苗护航

  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由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联合制定的系统性青少年守护工程项目。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作为唯一一家参与“青苗护航”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号

  惠州市司法局主办的互联网普法平台,为全市各普法责任单位搭建了展示、经营普法产品的互动评价平台,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抓手;“惠州e普法”致力于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普法界的“今日头条”;“惠州e普法”是“法制副主任”等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技术和管理平台。平台获评“2017年度广东电子政务优秀奖”、“2017年惠州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项目”、入选“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库”和“2016-2017年惠州市十佳改革案例名单”。

  ●阳光税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以纳税人为中心,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所必须的法律服务。主要由惠阳区税务局及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统筹提供,以公益性、可选择和面向公众为主要特征。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维护纳税人权益为出发点,以创新普法工作机制为基石,加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力度。

  ●惠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

  建立惠阳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民营企业服务站是惠阳区推动法律进企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惠阳区六五普法宣传的创新机制。以民企法律服务站作为六五普法的载体和桥梁,对惠阳区的广大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企业“法律体检”,及时解答企业的各种法律问题,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到“送法进企业”。

  ●惠州市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基地内包含:国家安全警示教育馆,能容纳60人参观学习,馆内展现了各种威胁国家安全的复杂形势,回顾了我国革命历史时期无数战斗在隐蔽战线无名英雄的英勇事迹;惠城区禁毒警示教育馆,寓严肃的禁毒教育主题于生动的展示体验之中,每年有10多万中小学生到教育馆接受毒品预防教育;法制宣传长廊,全长200多米,由40多幅法制漫画、名言警句、文明公约等构成。

  ●歌曲《少年向阳花》

  少年儿童歌曲,以歌唱的形式,以正能量的姿态,对少年儿童进行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少年向阳花》借向日葵的自然属性,引导少年儿童要像向日葵那样阳光正气,坚强不屈,傲然挺立,崇尚自然,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歌曲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词作家李锡鹏填词,惠州山海音乐创办人梁凯谱曲,杨军编配,李毅录制,李依明小朋友演唱。

  ●江迪彪劳模创新工作室

  由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2017年4月组建。主要服务对象有困难职工,驻惠部队、武警,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室向服务对象无偿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接受指派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室的服务宗旨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对于服务对象的案件,工作室精益求精,高效专业解决法律问题。

  法治动态>>>

  这些新法规您了解吗?

  不知不觉,2019年上半年已经过去了,一大批和我们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上半年已经正式实施了。本报记者给读者整理部分已实施新规的重点内容,一起来共同回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

  简要内容: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制约;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电商平台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电商平台应以显著方式让消费者知情;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自营标记必须更加规范、明显;电商平台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平台需要依法担责等。

  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

  简要内容: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并按年计税;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新设了6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初步建立与新税制相配套的征管模式并强化征管,包括引入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模式、纳税人识别号、离境清税、反避税、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交换和协税护税等。

   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实施时间:2019年6月1日

  简要内容: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工作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新增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等。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

  简要内容: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人制度;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制度,建立土壤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控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等。

  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时间:2019年5月15日

  简要内容: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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