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1伤!凌晨潮州一男子无证开车撞飞两女子后逃逸...

广东消防
+ 订阅

近日,一段发生于潮州新洋路的车祸视频在网上热传,事故中两名女子被一辆小车撞飞倒地,伤情严重。目前,肇事司机卢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7月20日凌晨2时多,潮州市区新洋路南段发生一宗小型客车碰撞两名行人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另一行人熊某仍在医院接受救治。

事故发生后,小车驾驶人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肇事者卢某(男,24岁,湘桥区意溪镇人,与肇事车辆的车主为朋友关系)于7月22日上午到案并承认其无证驾车、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弃车逃逸的事实。

目前,卢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加紧调查中。

▲点击查看视频

还记得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故吗?

刑拘!先报警不救人,车祸致2死...司机现场反应引众怒

发生事故后

最重要的是救人!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弃车逃逸。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何才算是礼让斑马线呢?

蜀黍告诉你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来源:广东交警(GDJJ405)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