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作为中国电影史上真正意义上的一部科幻片,开启了中国科幻电影的元年,在国内外获得了票房和口碑的双丰收,热度和话题讨论度一直居高不下。
《流浪地球》改编自刘慈欣的科幻小说,讲述了人类为了避免太阳氦闪导致的文明毁灭,为地球装上宇宙发动机,逃离太阳系,挣脱木星引力,避免了木地相撞的故事。
今天跟大家聊的是电影中“火种计划”的定密问题,其折射出的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人类历尽千辛万苦,作出了巨大牺牲,抢运火石,重启了地球发动机,却错过了地球逃逸木星引力的最佳时机,木地相撞将成为必然结果。负责领航者号空间站智能管控的机器人moss以低功耗运行为由,引导领航员进入休眠舱,企图放弃拯救地球,秘密执行“火种计划”,被领航员刘培强发现,误认moss叛逃,并唤醒了俄罗斯领航员马卡洛夫。两人不畏艰险,披荆斩棘,从休眠舱飞至控制舱,意图重新夺取领航员空间站的控制权。马卡洛夫在途中失手牺牲,刘培强最终到达控制舱,才发现moss执行“火种计划”是经过联合政府授权的。误会是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牺牲是因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和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处置不当而导致,其核心关键是“火种计划”的定密问题。
“火种计划”的密级确定
电影中,人类错过了地球逃逸木星吸引的最佳时机,负责全球通信保障的领航者号空间站并没有第一时间广播立即执行“火种计划”,连执行“火种计划”的领航员都不知道,可见“火种计划”受到了特殊保护,不是公开信息。
“火种计划”事先得到了联合政府授权,影片中出示的授权书来自于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国家。中国的《保密法》、美国的《国家安全信息保密》和俄罗斯的《联邦国家秘密法》等都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国家秘密基本范畴: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科学、技术或经济事项和重大决策属于国家秘密。“火种计划”的执行就意味着放弃全人类的生存希望,保存领航者空间站到火星移民,这是关乎人类命运的事项,符合上述国家关于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规定。另外,从moss全球广播执行“火种计划”后,整个地球和人类秩序荡然无存,可知“火种计划”提前泄露会使地球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影响。所以,如果我们不深究电影中联合政府的性质和“火种计划”确定的法律程序,单从“火种计划”本身的重要程度而言,可将它粗疏地定义为国家秘密,而且是最高级别的保密事项。
名称:火种计划
密级:最高级别国家秘密
领航者号空间站智能机器人moss
“火种计划”的知悉范围
电影中,moss声称自己“从未叛逃”,并对强行进入控制舱的刘培强公布了联合政府授权文件,可知moss必然是知悉“火种计划”内容的,而刘培强和其他领航员作为“火种计划”的执行者们却并不知晓其内容。
领航者号空间站上通讯是受到严格管控的,全部信息都被moss垄断。空间站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飞向无边的黑暗,刘培强自然会误认为moss叛逃。也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马卡洛夫牺牲和设备的损坏,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领航员知悉“火种计划”,知道自己背负着全人类的文明和希望,就能激发其使命感和责任感,更有助于计划的实施。因此,领航员应当纳入知悉范围之列。
“火种计划”的保密期限
“火种计划”作为地球人类执行“抢运火石,重启地球发动机”命令执行失败后的备用计划,其保密期限的确定直接决定着命令执行效果和公众的知情权,必须慎重。关乎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信息,应被公众知悉,这是信息公开应有之义。公布的时机尤为重要,应将“火种计划”的保密期限确定为计划执行前。
“火种计划”一旦执行,就意味着地球脱离木星引力计划的流产,木地相撞导致人类毁灭成为不可避免的结果,地球人类有权利知悉自己最终去处。执行后,“火种计划”不用担心有人蓄意破坏,自然也没有了保密的必要。
定密关乎国家秘密的保护和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必须慎之又慎。最后提醒大家:
信息千万条,保密第一条。
定密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来源:保密观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