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电动车合不合标?新车如何上牌?中山交警详解电动自行车新政

南方+ 记者

7月2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山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及登记上牌工作情况。据了解,目前,中山市共有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大岭业务点及7个区镇登记服务站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另有6家电动自行车服务站正在筹建中。年底前,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将覆盖全市区镇,市民可就近购买“带牌”电动自行车。截至7月1日,全市已有423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中山上半年46人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丧生

电动自行车因使用成本较低、出行方便等优势,成为全国各地多数工薪阶层和普通群众出行普遍的交通工具,中山市同样如此。

数据显示,目前中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10万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又因其自身设计特点,安全系数较低,加上使用这一交通工具的群主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突出,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不时发生。

据统计,去年,中山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1667宗,死亡人数80人,受伤1737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975宗,死亡人数46人,受伤人数1004人。

新政实施 三类电动自行车“待遇”各不相同

今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与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相比,新标准最高设计时速由旧标准的20公里/小时提高至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由不超过40公斤增加到不超过55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由不大于240瓦提高到不大于400瓦,同时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高了相关标准:旧国标只将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和车身结构强度三个技术参数项目列为否决项,但新标准将所有项目都列为否决项,且要求获得CCC认证。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4月22日,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工信局共同起草、公告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6月2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

据介绍,中山市目前共有合标电动自行车(简称合标车)、旧标电动自行车(简称旧标车)、违标电动自行车(简称违标车)三类电动自行车。

其中,合标车是指相关系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旧标车是指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违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

6月21日起,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登记上牌工作,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新标准实施时间(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须在启动登记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为3 年的临时号牌,最迟申领临时号牌的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然上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年底前 24镇区将都有“带牌销售”登记服务站

嫌买了车还要去上牌麻烦,“带牌销售”将可以为你免去这些麻烦。

按中山市政府要求,目前,市公安交警支队共在车管所大岭业务点及石岐区、南头镇、火炬开发区、东升镇、古镇镇、坦洲镇、三乡镇7个区镇设置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

其中,7个区镇服务站实施“带牌销售”模式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另有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正在申报、筹建“登记服务站”。根据规划,今年年底前,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将覆盖全市24个镇区。

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有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的意愿,可按要求填写《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备案申请表》,向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纳税证明、参保证明等相关资料。

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7月1日,全市已有423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链接一】:

交警业务点和7个区镇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点:

■ 市公安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大岭办理点(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11号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旁);

■ 市公安交警支队石岐区莲塘泰兴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21号2-4卡)。

■ 市公安交警支队南头镇爱美尼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华路21号首层第二卡)。

■ 市公安交警支队火炬开发区骏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一村东镇北路4号一层)。

■ 市公安交警支队东升镇聚财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东升镇东华路2号首层)。

■ 市公安交警支队古镇镇心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古镇曹三工业大道中1号之二首层之1)。

■ 市公安交警支队坦洲镇晓羽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39号第15卡)。

■ 市公安交警支队三乡镇王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新圩大道42号4号厂房)。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市民可于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段,就近前往上述服务站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链接二】

◆ 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参数: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3、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

4、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瓦。

◆ 符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参数:

1、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2、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

3、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4、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

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链接三】

不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分为三种情况:

一、符合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是带牌销售的,市民单独购买的电动车,须前往市公安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大岭办理点办理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法按照无牌车进行处罚。

二、符合旧标准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及产品目录》的旧标电动自行车,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2019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的临时号牌;2019年12月31日后无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临时号牌超过3年有效期上路行驶的,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三、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的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0日后,违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南方日报记者】何伟楠 王云

【通讯员】刘洪希

编辑 卢子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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