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珠海医保如何办?详细流程看这里↓

南方+ 记者

日前,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珠海将从7月1日起,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回顾>>

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如何办理珠海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办理机构有哪些?南方+记者为你一一解读。

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410元/年

哪些人可以申请珠海医保?记者了解到,在珠海市横琴新区以及香洲区湾仔街道连屏社区、南屏街道红东社区和洪湾社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已在珠海市就业的人员或在珠海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通知》明确,澳门居民常住横琴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横琴新区财政共担,目前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10元/年,财政补贴均为590元/年。

参保材料

◆本人办理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申报表》。

2.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如由他人代办,代办人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之一: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办理程序

参保人本人或代办人带齐所需材料,到上述社保经办机构(各办事处)前台或横琴新区各村(居)委会、香洲区湾仔街道连屏社区居委会以及南屏街道红东社区、洪湾社区居委会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缴费须知

1.缴费账户须为参保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中行、农行、交行、工行、珠海农商银行等任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参加未成年人医保的还可提供市内建行任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

2.缴费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参保时距缴费年度末6个月以上的全额缴费,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缴费额50%缴费。超过3个月扣取不到的,作停保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3.参保人就业后以职工身份参保,未及时办理停保的,其重复缴费不予退回。

4.申请停保的,从申请的下一个缴费年度停止缴费。

注意事项

参保人不得在内地两地重复参加医保

1.参保人在珠海市幼儿园或学校就读,或就业以及不在横琴居住的,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2.在港澳居民居住证有效期限内未办理停保的,视为自动续保;有效期限满需继续参保的,须在缴费年度届满前重新提交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港澳居民居住证进行登记,否则在缴费年度届满时作自动停保处理。

3.就业年龄段内未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但在横琴购有房产、租用办公用房的澳门居民,可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以灵活人员身份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参保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请咨询珠海市税务部门。

4.参保人不得在内地两地重复参加医疗保险,如出现内地同时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参保人需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采写】黄鹤林


编辑 蔡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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