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交警提示粤R车主,车辆安装ETC遵循自愿原则

南方+ 记者

27日,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粤R车辆安装ETC车载设备”发出补充说明,称是否安装ETC车载设备由广大车主自愿选择,交警部门不会以未安装ETC为由,拒绝办理车辆登记和年检业务。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清远将在年底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同步改造增加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通行车道,以便实现更多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7月1日开始,全市交警部门将开放交警办证窗口、车管所、车辆检测单位场地,由ETC合作单位驻点提供发行服务。申请安装ETC车载设备全程不收取费用,ETC标签不需要缴纳年费,广大车主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 

针对此前“清远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出的通知内容未能完整传达相关精神,给市民造成了困惑,市交警部门的广大市民表示诚挚歉意,并希望今后继续支持交警部门工作。 

【文图】全媒体记者/赫鹏翀 通讯员/清交支

编辑 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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