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为什么从不在华为的专利上挂名?只有一个发明还被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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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申请的专利数量排在全球前列,根据2018年的年报,华为在全球累计获得授权专利87805件,其中获得的美国授权专利为11,152件。但笔者查询专利数据库发现,这么多授权专利,竟然没有一件是任正非发明的。

任正非虽然是技术出身,但作为发明人只申请过一件专利,名称是“  统一无线接入的方法、装置及无线网络系统”,申请时间是2007年,这个发明的内容一看就是老板申请的,内容宏大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技术细节,这件专利还因不符合授权条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

以华为的技术实力,其他几位工程师稍微给这件发明润色一下,不说让这件专利产生多少价值,至少授权是没有问题的。

有人会说,不是发明的实质贡献者,当然不可以挂名,这是法律的规定,任正非作为管理者不在发明上署名是实事求是,不是什么值得大家赞赏的事。但若了解中国发明创新领域的署名现状后,你会发现做到这一点实在是难能可贵。

在中国,企业管理者以及与科技创新无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发明人的大有人在,很多企业管理者名下的专利多达几千件,例如有位总裁名下的专利竟然有六千多件,这家企业的几十个领导的专利数量都超千件。如果是职业发明家,整天在熟悉的领域钻研,不吃不睡,每个专利都看一眼还是有可能的,可是作为日理万机的企业管理者,还能抽出时间对六千多件跨不同领域的发明有实质贡献,简直就是笑话了。

这里要说明的是,专利的发明人就像论文的作者一样,必须是对发明有实质性贡献的个人,但专利的权利人或者申请人可以是老板或者公司。专利权是财产权,可以转让,但署名权是人格权,不可以转让。

在中国,发明的署名比较乱有很多原因,有现实也有文化的因素。在中国,发明署错名字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公司的管理层或多或少对一些项目提出过指导意见,甚至在财务和资源方面给予大量支持,有些员工在填写发明人时倾向于把管理者也加上,还有些企业为规避发明人奖励的纠纷,在发明人一项加上老板的名字等等。

在文化上,我们也更倾向于集体的贡献,尤其在一些重大发明项目中,许多人都出了力,相关人员也都成了发明人。很多企业管理者也不认为加个发明人或者发明人署错了名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觉得员工拿到奖励或者老板多加点工资就万事大吉了,至于是不是发明人无关紧要,毕竟员工是用公司的资源搞创新的,公司的待遇考虑到这方面就行了。

所以在中国发明人署名乱的问题一直广泛存在,但是讨论的特别少。实际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一直不解决,专利法促进的创新的作用将大打折扣。过去一年多,笔者差不多收到十几封私信是有关这个问题的,基本上都是发明人自己想到了比较重要的发明,但不想放在公司名下,因为一方面得到的好处与贡献不相称,另一方面可能自己的署名都保证不了,变成了其他人的成果,或者要与很多无关的人共同分享署名权。

如果自己的成果连署名都保证不了,相当于失去了科研的人格,在成果不重要的情况,当然都无所谓,对于突破性的成果,又有多少人愿意让他人署名呢?要知道,有很多发明甚至可以是获得诺贝尔奖的,例如日亚的中村修二依靠自己的发明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如果他的发明连署名都保证不了,结果会是怎样?

所以美国的专利制度极端重视发明人本人的贡献,发明一开始只能由发明人本人的名义申请,然后转让给公司。大部分国家发明的原始申请人都可以是单位,也就是公司作为申请人,发明人本人只享有署名权。外国公司在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发明人签署转让协议,有时候遇到发明人离职会特别麻烦,没有发明人签署的转让协议,无论多重要的发明在美国也会作废,如果企业在转让协议的签名上造假,属于犯罪,一旦发现相关责任人会受到严重的刑事处罚。

这种制度虽然让企业申请专利的程序繁琐,但肯定了发明最重要的主体是发明人个人,而不是组织和集体。

美国的专利制度严防发明人挂名行为,也就是说发明人必须是真实的,高管无论在公司是多高的地位,也不能在他人的发明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一旦发现,这件发明便无法行使权利,相当于无效。有人对发明人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时,法院会让发明人宣誓,然后考察发明人对发明知识的了解程度以确定是否是真实的发明人,若造假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所以在美国的公司几乎没有高管敢窃取下属的发明权。即使像乔布斯那样强势的管理者,参与那么多技术会议,他作为发明人的专利其实多是属于外观一类,很少触及核心技术的。

所以如果发明专利想进入美国的,在发明人真实性这一块千万不能含糊,否则专利会不能行使权利,尤其无技术背景的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发明人,是很容易看出问题的。

中国的企业管理者也应该意识到,如果发明人都不能保证真实的,员工有突破性的成果首先会想着怎么私下转移,或者根本没有那么大的动力去做创新。从国家的整体来考虑,发明人的人格权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如果连署名都不能保证,其他的促进创新的措施根本不能很好发挥作用,道理再简单不过,署名都可以不真实,奖励有什么意义呢?

很多突破性的伟大发明,在技术上往往都表现为很小的技术点,主要贡献者有时候就是一两个人,甚至是年轻资历浅的科学家,这在专利发明上的表现尤为如此,这些年轻的工程师是创新的主力军,如果他们的成果署名权都不能保证,当然没有创新的积极性,创新的基础都没了。

所以任正非在这一点上值得学习,不在工程师的发明下挂名,一方面这是专利进入美国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这是对科研人员最起码的尊重。

作者:佑斌

编辑:华发七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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