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撑科创!广州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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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是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之一,因此进一步发挥广州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得尤为重要。20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共发布了12条支持广州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协同推进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今年1月,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本次出台的广州“科创十二条”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包括减轻境外人才税负、向港澳开放科技计划、建设保障型人才住房、提升服务科技企业能力和加强科研用地保障等。  

支持重大载体建设

放宽科技创新设施用地限制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粤港澳科技研发与产业创新优势,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建成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在此基础上,《措施》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联动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等重大载体建设。同时,支持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包括支持省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与港澳合作,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争取在琶洲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支持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等省实验室及在穗高校、科研机构与香港科技大学等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组建联合研究中心、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等。  

载体的建设需要用地的支持。对此《措施》提到,要放宽科技创新设施用地限制,通过“三旧”改造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依法适当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缩短规划审批时间。  

另外,广州还将简化科技创新用地相关手续。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创新主体,临时改变现有建筑使用功能用于创新活动的,将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广州将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面向港澳有序开放,拟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也将协同推进中,广州或将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  

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租房  

创新能力的提升,需要高端生产要素的集聚。《措施》提出,广州将建设一批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的,可享受广州市相关优惠政策。此外,允许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优先选择在广州产业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在人才保障方面,广州将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对在穗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补贴。  

为加强科技人才住房保障,广州将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鼓励市、区以及用人单位等多主体供给,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等方式,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人才密集区建设人才住房。《措施》提到,广州全市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措施》还强调,广州要提升服务科技企业能力,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予以精准服务,同时挖掘科技创新企业并组织赴港上市。广州还将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并实施重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为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  

【记者】黄舒旻

【图片】肖雄

编辑 张波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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