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拟规定:司机归还乘客遗失物品,乘客应付费,合理不?

黄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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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滴滴公示了《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乘客把物品遗失在网约车上,司机送还时乘客是否需要支付司机费用等问题进行征求意见。

其中有一个规定为乘客下车前需注意携带自己随身的物品与行李。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可与捡到物品的司机协商送还方式、时间,送还物品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乘客承诺的奖励,运输费等。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

“央视新闻”微博也对“滴滴拟规定:司机归还乘客遗失物品,乘客应付费”话题进行了投票,小编投票后发现,支持也即应向送还失物的司机付费的占了7成以上,当时显示5.1万人次参加。

从网友的评论看,大部分还是支持如果滴滴司机把遗忘物送回乘客的话,乘客应该支付滴滴司机送回来的路费的,毕竟物品是乘客自己忘记拿的,不想自己去拿要让司机送回来的话,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也应该支付司机合理的路程费等。如果乘客及时发现物品遗失后要求司机送还,除了支付路程费外,像保管费、奖励等就没必要给了。

因此,滴滴公司应当区分情形细化这方面的规定,免得有些司机索取额外的费用,明明可以直接送还,乘客也愿意支付路费,还非得要求保管费或报酬等。

而且在是否由司机送回来的这个问题上,还可以有更多选项,比如:是否能够邮寄,现在顺丰和EMS都很快速,如果是距离较远的,选择快递方式可能对于司机和乘客来说都是便捷经济的方式,不过司机大哥要帮乘客去寄快递,最好是给一定的跑路费,比如寄个快递给个不超过快递费两三倍的跑腿费?

关于协商的内容最好也是有相关凭证,比如短信或平台的聊天记录等,不建议通过电话协商,除非有录音,免得在协商内容上又有争议。

关于拾得遗失物

《物权法》第109-113条有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从遗失物的规定来看,滴滴公司是参照这个做法来的,即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如果承诺有悬赏的,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但《物权法》同时规定了妥善保管和归还的义务,妥善保管的内容征求意见稿有提及,但滴滴公司未规定如果司机捡到乘客的遗失物但拒不归还应该承担的义务,只是提到如果乘客“遗失的为贵重物品,乘客应及时报警,警方立案后平台会配合警方调查”。

滴滴公司在规定司机送还物品时,乘客应支付合理费用时,还应就该部分加强管理和监控,避免乘客将物品落在车上而司机私下偷藏起来后又假装没看到乘客落下的物品等情形而产生的时间成本、证明成本等,如果确实发现是司机偷藏起来的,应该明确滴滴公司和司机的赔偿责任。如果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如果网友们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兴趣,也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发表了不一定被滴滴平台采纳,但敢发声就有机会,毕竟乘坐过网约车的人员比例还是很大的,乘客、司机和滴滴平台的合法权益均须得到平衡和维护。

文丨33

编辑丨大寓

图丨网络

<第11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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