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关注玻璃窗砸中男童事件,两会期间曾呼吁排查隐患

南方+ 记者

“令人痛心!深圳城市管理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尽快完善的地方。”在得知5岁孩子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的消息后,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春生感到很痛心。就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他还领衔联合另外20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的建议”,呼吁对建筑玻璃幕墙建立常态安全检查机制,对既有高层建筑特别是老旧住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人大代表:

应对高层建筑和老旧住宅进行全面排查、鉴定与维修

陈春生说,深圳的高层、超高层建筑高度不断提升,城市楼宇建设范围不断扩大,玻璃幕墙作为新型的高层外围防护结构被广泛应用,但随之也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既有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也有建筑物本身的老化和南方极端天气多等问题,造成玻璃或构件受损坠落,高层幕墙、老楼窗户、外贴石材频频变成‘伤人利器’。”陈春生说,去年“山竹”台风过后,深圳一些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和罗湖等老城区的老旧住宅外部门窗玻璃,以及一些高层商户的广告牌匾都出现被吹落的情况,让人胆战心惊。

然而,陈春生调查却发现,2019年之前,深圳没有出台过幕墙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只在2016年7月22日印发过一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有效期仅6个月。“也就是说,对于强化玻璃幕墙管理,严格来讲其实没有很强的、具约束性的法律法规政策,适用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生产、流通、安装、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监督管理。”

“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的管理值得高度重视,要确保质量,还要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主体责任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如何依法进行赔偿的细则等。”陈春生建议深圳专门为建筑玻璃幕墙的管理立法。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委托有资质的幕墙检测机构对既有高层建筑特别是老旧住宅,进行全面排查、鉴定与维修,重点消除老旧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常态的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机制,完善高层建筑物体坠落安全防范责任制,健全施工企业档案登记制度管理,建立日常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档案。”陈春生说。

深圳市住建局:

房屋所有权人有责任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对于陈春生指出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日前在回复建议时表示,为填补深圳既有房屋安全管理领域政策空白,该局已在推动完善。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将“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单设一章,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对于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责任。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明确了房屋安全责任人有三种类型:房屋所有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公有房屋管理单位,要求责任人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对危险房屋及时治理、解危等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该局还称,正着手编制《办法》的配套文件《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幕墙管理办法》),计划将施工企业档案登记管理,以及日常相关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档案的登记管理都纳入其中。目前已形成初稿,即将对外征求意见。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参照《办法》及未来的《幕墙管理办法》,委托专业机构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检查、鉴定与维修,重点解决安全隐患,及时落实问题整改。”该局回复称。

【记者】张玮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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