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机关幼儿园保教费2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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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了!

近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惠州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问题的通知》。针对惠州市机关幼儿园、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市机关第二幼儿园申请调整保教费,明确了新的收费标准,并自2019年9月秋季学期起执行。

按新标准收保教费

该通知称,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其中,惠州市机关幼儿园、惠州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期2950元;惠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期2500元。

根据规定,本次保教费调整实行普调,即2019年入园幼儿以及目前在园幼儿均按新标准执行。

伙食费不得盈利

该通知还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予以规范。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外,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或根据学习、生活实际需要提供服务的,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自愿选择、据实收取、期末结算的管理原则。

其中,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包括营养餐点、牛奶、水果等食物费用,每学期末总收入与总支出结算,不得盈利。

代收费如生活用品费,包括购买园服、床上用品、洗漱用具等费用,家长自愿选择品种和数量,按实收取;外出活动费则在活动结束后及时结算。此外,体检费按体检的实际费用代收代付。

通知强调,幼儿园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并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及时全面向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政策。

【记者】周欢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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