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惠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也迎来动态。28日,惠阳区发展改革局发布《惠阳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方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方案》)征求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两所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定收费标准分别为:3050元/生/期、2600元/生/期。
《方案》显示,惠阳区淡水幼儿园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92年,位于惠阳区淡水教育二路38号,是省一级幼儿园,现有14个教学班,是一所由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主办和惠阳区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
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前身是惠阳县直属机关保育院)办于1958年,位于惠城区环城西一路22号,现有8个教学班,是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示范园。1993年被评为首批“惠州市一级幼儿园”。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
按照《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依照成本监审结论,对两所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惠阳区淡水幼儿园原保教费收费标准为1750(元/生/期)(2013年核定),结合成本监审报告设置了两种调价,方案一调价幅度74%为3050元/生/期,方案二调价幅度103%为3550元/生/期,最终拟定为方案一:3050元/生/期。
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原保教费收费标准则为1300(元/生/期)(2013年核定),结合成本监审报告设置了两种调价方案分别为调价幅度100%和调价幅度139%,最终选取方案一调价幅度100%拟定为:2600元/生/期。
该《方案》同时提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在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前提出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1、通过传真(0752-3768381)将意见发至区发改局;2、通过电子邮件(hywjsfk@163.com)将意见发送至区发改局;3、通过信函方式(邮编:516211),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区发改局二楼206室,并信封上注明“《惠阳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记者】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