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广州先烈中路等16条道路泊位将试点准停时段

南方+ 记者

21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缓解中心城区高峰时段交通压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规定,将于5月22日起在先烈中路、水荫路等16条暂停收费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试点设置准停时段。每日7:30—9:30为禁停时段,广大车主请勿停放车辆。

本次试点的泊位路段共有16条,具体为:

1.先烈中路(区庄地铁E出口至区庄立交的南侧、区庄立交—黄花岗路口的东侧、区庄立交以北新大新百货路段的东侧、区庄立交西北侧原道路至永泰西约的西侧、区庄立交环市路至青龙坊路口的西侧);

2.水荫路(天河路以北至水荫南路);

3.大德路(全路段);

4.海珠路(海珠北路、海珠中路、海珠南路);

5.寺右北二街18-28号(全路段);

6.寺右北三街二巷(全路段);

7.寺右一马路(寺右新马路以北段);

8.寺右南二街(寺右南一街至寺右南二街);

9.纸行路(全路段);

10.竹丝岗二马路(广东医药大学附属一院路段东南侧、广百百货商场路段南侧);

11.朝天路(全路段);

12.米市路(全路段);

13.康大路(海联路至建基路);

14.同福中路(健康坊至拱桥);

15.逢源路(多宝路至宝源路);

16.大南路(全路段南侧)。

以上试点路段内,暂停收费临时泊位的准停时段为每日9:30—次日7:30,在此时段外停放车辆的(即7:30—9:30在泊位内停放车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

据了解,5月22日至6月4日为宣传过渡期,6月5日至6月7日为执法教育期,执法教育期间将以教育劝离车辆为主。6月8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准停时段外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请广大车主在以上试点的临时泊位停放车辆时,务必留意现场准停时段标志和辅助的禁停时段标志,严格按照准停时段停放车辆。

准停时段标志牌示意图

【记者】余秋亮 

【通讯员】交通宣

【校对】吴荆子


编辑 谢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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