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秋季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云区府办〔2019〕4号)、《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云区教〔2019〕 5号)、《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云区教〔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云城区2019年秋季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的学校、班数、人数、咨询电话
二、报名地点
分别在中心城区(含云城街、高峰街)各学校内设置。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而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按《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云区教[2019] 6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云城区教育局网上公告)
五、具体办法
本次招生共分四个批次完成,凡前批次已被录取的,不得参与下批次的报名。
第一批:招收中心城区学校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在第一批招完后,各学校接受在该校招生范围内的随迁子女报名,并计算所得的积分。待各学校完成积分工作并汇总后,由区教育局确定最低积分线,该积分线各学校相同。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必须达到最低积分线)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即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
第三批:在第一、二批招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受达到最低积分线而第二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报名, 按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次录取, 额满即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
第四批:前一、二、三批招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受达到最低积分线而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报名。
六、时间安排
七、各批次招生的相关事项
㈠第一批次
1.报名条件:必须是2019年6月14日前取得该学校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儿童并带备资料(包括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预防接种免疫证明)--→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网上下载自行填写也可)-→③学校审核--→④到派出所审核户籍--→⑤学校发放笫一批录取通知书
3.本批次特别提醒:逾期未报名者和2019年6月14日后取得中心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一律不再接受报名,但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报名入读。
㈡第二批次
1.报名条件:凡在中心城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儿童户籍和免疫证明、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申请入读一年级报名及参与积分排名。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带儿童和相关资料(包括儿童户口簿,预防接种免疫证明,父母身份证及参与积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可网上下载填写)→ ③提交学校审核并计算所得分值→④学校公示入围名单及积分→⑤学校发放第二批录取通知书
3.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下四类材料参与积分:
第一类:居住条件证明材料(以下四项只能提交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⑴有合法房产的。
①儿童父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并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②儿童父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必须在2019年6月28前已交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材料:A属于商品房的, 提供合法购房合同、银行房贷供房合同及缴费流水票据;B属于自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的土地证,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C属于共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合法的建房合同和公证书,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
③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商品房,提交在中心城区招生地段购置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果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多名子女的(即非独生子女的),应由子女们共同协商,书面签名同意指定其中一名子女的适龄儿童享受该房产参与积分入学的权利。否则,只按90分除以子女数计算所得分值。
⑵儿童父或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户籍,但该儿童户籍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的,需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
⑶云浮市外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居住(或租住)地方证明材料,从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5年计算有效。
⑷云浮市内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 (因本市户籍不能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需提供在居住(或租住)地方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缴费合法凭据。
第二类:稳定职业证明材料(以下两项只能提交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⑴提供适龄儿童父或母由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出具的近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件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中心城区内或购买人必须是中心城区户籍。
⑵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第三类:学前教育证明材料。
提供幼儿在中心城区许可办学的幼儿园接受教育的证明材料(该学籍证明必须由幼儿园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并打印出来,加盖幼儿园公章)。
第四类: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提供父或母在中心城区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
4.计算积分办法: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4项,二级指标共8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270分。请家长参照下面计分办法并在《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对应栏填写“自报得分”,交学校审核确认,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5.本批次特别提醒:达到最低积分线而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到学校取回《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第三批报名申请。各批次逾期未报名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㈢第三批次
1.报名条件:必须达到最低积分线,且第二批未被录取的。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儿童并带备学校已审核的《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等相关资料-→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③提交学校审核-→④学校发放笫三批录取通知书
3.本批次特别提醒:达到最低积分线而第二批未被录取的可跨招生范围自行选择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家长要慎重选择,风险自负。
㈣第四批次
达到最低积分线但仍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携带经学校已审核的《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第四批报名入读。
云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828051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866929
云城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