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调解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禅城法院聘任他们为调解员

南方+ 记者

5月17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举行首批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授聘仪式。此次受聘的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分别是黄智明、罗天爵、黄景禧、钟莉葳4人。禅城区法院副院长怀晓红、禅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陆志毅等出席了仪式。

此次受聘的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分别是黄智明、罗天爵、黄景禧、钟莉葳4人。

近3年共受理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73件

会上,禅城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张必成介绍了禅城区法院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及《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工作规程》。据介绍,2016年至2018年,该院受理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73件,其中2018年受理284件,同比2016年、2017年,分别增长90.6%、108%。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港澳台籍商事主体在禅城的商贸活动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也将进一步增多。

为了规范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机制,禅城区法院专门制定《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工作规程》,对调解员的选任、权利义务、调解程序、考核和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据悉,黄智明和黄景禧均为法律专业人士,尤其精通港澳地区的法律法规,罗天爵和钟莉葳均是禅城区政协委员,是港台地区的在禅商会代表,其中,来自台湾的钟莉葳为佛山市法院首个台湾籍调解员。4名调解员将参与禅城区法院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此举是禅城区法院加强涉港澳台审判、探索大湾区民商事诉讼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是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而做出的新尝试。

授聘仪式座谈会。

助力禅城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怀晓红表示,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制度是禅城区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的重要举措。在落实这一制度过程中,要切实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拓宽调解员制度的司法辅助作用,充分发挥涉港澳台审判服务禅城经济发展的法治功能,助力禅城打造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陆志毅表示,粤港澳台的经贸流通将更加频繁,禅城区法院在此背景下推出港澳台籍商事调解员制度,将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对港澳台人士而言,他们对内地的司法程序不熟悉,这时候有相同户籍的调解员来协助调解,会更了解他们的需求,更愿意协商。”来自香港的调解员黄智明说道。

一直以来,禅城区法院在审理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中,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主动查明域外法,实现办案精品化。该院将立足司法实际,继续探索工作新举措,以实现“办案精品化、机制多元化、队伍专业化”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唐梦

【通讯员】李允玲 罗倩琳

【摄影】唐梦

编辑 何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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