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出台,里面提到这样一句话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
电动车被收走的消息也在阳江的微信群流传
对此,阳江的共享电动车投放企业
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应
阳江暂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部门、企业将联手加强监管
阳江人多爱用共享电动车?月平均使用频次超25万次!
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自去年在我市投放以来,已积累一定的用户。据哈啰出行公司后台运营数据显示,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阳江地区的月平均使用频次超过25万次,高于全省平均使用频次。
针对《意见》中所提及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哈啰出行公司公关经理关津豪表示,他们目前尚未收到阳江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任何清退通知或者进一步的管理办法。接下来,他们会就此事与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结合实际情况配合职能部门的工作。
张津豪称,《意见》的出台是为了确保用户的出行安全并规范电动车市场,他们所生产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符合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甚至以严于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准进行产品设计。
就如何监管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运营企业基本上采用地理定位技术,在道路上设置电子围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和停放车辆,避免占用人行道、盲道等公共资源,并通过线下人员考察等方式对人流量、道路环境、用车需求等一系列标准展开调研测试,以确保站点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交警部门:共享电动车也纳入专项检查范畴
针对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否会被清理或具体如何清理的问题,记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到,目前我市暂未出台具体落实该政策的实施细则。也就是说,目前在我市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暂时不会被清理。
另外,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违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将按照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该专项检查范畴。
来源 | 阳江日报(陈海涛 陈敏燕)
图片 | 梁文栋
编辑 | 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