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顶灯陶坐俑,高24厘米,口径12厘米,底径10厘米,重1.86千克,出土于陈村西淋山汉墓群。为国家二级珍贵文物。
西淋山位于陈村镇庄头村,原是一群连绵起伏的小山丘,隔河对岸为南海区,西北距佛山市澜石约五公里,东南与番禺接界。1973年冬,西淋砖厂由于破土取泥,发现了一批古墓葬,上报至当时的顺德县文化局。县文化局与文化馆及文物保护小组派出专业人员,奔赴现场勘察,并对整个西淋山进行了七天的调查,发现已露头的汉墓十多座,出土陶壶、陶鼎、陶屋、陶熏炉、粮仓、陶灶、陶纺轮、陶井等一系列明器。这些模拟生活用品的陪葬品,是汉代“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反映,为我们勾勒了汉代顺德先民生活的场景。
再到1 9 8 5 年9 月, 顺德县陈村区西淋山采石场在施工中再发现1座东汉砖室墓。当时的顺德县博物馆派人作了清理。清理时墓室已被炸毁, 地面仅见散乱的墓砖, 故墓葬形制不清。但根据出土文物的胎质、釉色、器型、制法等方面推断,应为东汉早期的墓葬。
出土器物共10 件。包括鼎、壶、豆、三足釜、碗等,其中即有顶灯陶坐俑。
陶坐俑胎体厚重。头顶缠巾,头与灯之间有垫圈,上置钵形灯盘。灯盘为撇口直腹下收,平底有一孔。俑为裸体,脸形方正, 眉目清楚, 两眼呈三角形,目光前视, 高鼻, 大耳, 双耳各有一小孔,口微张, 两腮、下颔划须,颈粗体胖,通体划汗毛,双乳突出,男性生殖器明显。双膝上曲作蹲坐状,两手置于膝上,右臂横向稍后,左臂横向稍前,五指张开。形象古朴且具有趣味性。
此陶坐俑应属于汉代陶俑中的托灯俑。托灯俑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河南和河北等地区均有少量的发现, 其中又主要是集中在广东地区。托灯俑的形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典型的汉人形象;另一种俑的体型特征与汉人有较大区别,总体形象为:头较短而面宽、深目高鼻、两颧高、宽鼻厚唇、下颔较为突出、脸上多有胡子的脸部特征,且多赤足裸身、跪坐或蹲坐于地,身体四肢体毛浓密。顺德博物馆藏的东汉顶灯陶坐俑,其形象应为后者。
有学者认为,第二种托灯俑又可称为胡人托灯俑,其年代分布于西汉中期至东汉末期,在广州汉墓中较为常见,是汉代岭南地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陪葬品。
由于胡人托灯俑是一种艺术化的人物造型,并不能完全反映汉代这一人群的真实样貌,因此关于胡人的人种和来源问题难于确定。甚至有观点认为,灯俑并非胡人,或为汉代生活于两广地区的人群形象,这有待进一步考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群与传统汉人样貌有着较大区别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