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下称《通知》)印发,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降低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这一政策如及时春雨,对当前汕头市委、市政府正在力推的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迅速在汕头市引起热烈反响。市委书记方利旭指示要把省厅政策在全市宣传推开,一定要出效果。汕头市迅速贯彻落实用好用活省厅政策,目前全市一批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将成为省厅工业物业分割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一、迅速学习宣传省厅政策,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省厅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印发后,按照市委书记方利旭指示,汕头市政府于3月25日召集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召开工作会议,对省厅政策作了深入解读,并结合汕头市出台的《汕头市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等政策,对用好政策组合拳,鼓励企业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了全面的介绍,同时研究用好用活省厅政策的措施,部署该市贯彻落实工作。陈武南副市长要求,要破除藩篱,激发工业物业产权活力;要分工联动,促进工业物业分割登记有序推进;要规范管理,确保工业物业分割登记不走样。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等媒体同步对省厅政策作出深入宣传报道,将省厅政策精神传递到全社会。
二、以省厅政策为依托,省市多重政策叠加释放改革红利
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有了省级层面政策支撑,对盘活利用现有低效产业用地、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等是重大利好。这一政策红利与去年该市出台的《汕头市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相结合,有力推动了该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促进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汕头市人多地少,需要更多地依靠低效用地盘活和再利用,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由于历史原因,该市一些工业园区不同程度上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类型落后等情况。汕头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市政府2018年12月出台了《汕头市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对支持和激励低效产业用地提出限期开发、追加投资、转型升级、厂房建设、鼓励流转、续期使用、土地置换、协议收购及其他等九方面再利用方式,同时给出六大政策红利,实实在在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赋予产业用地“二次生命”,为该市加快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六大政策红利包括:
一是给予标准厂房建设资金奖补。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期限内,可按规定申请标准厂房第二层及以上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按照《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执行。
二是给予标准厂房建设资金贴息。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建设的标准厂房,折算建筑容积率超过2.0部分,可申请一次性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栋标准厂房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
三是降低标准厂房登记和出租、转让门槛。具备独立、安全使用条件的标准厂房,按幢、层等不动产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
四是放宽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可予以适当放宽,纳入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方案审批,建筑容积率不设置上限,同时简化了审批程序。
五是完善了土地续期使用管理规定。原批准出让年限不足国家规定最高年期的,可以补交地价款和协议续期使用,对《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依照法律规定续期使用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
六是为了留住好的产业和项目,调动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实施意见》还在土地置换等方面给出了政策红利。
为规范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汕头市将“低效产业用地”界定为“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开发建设但利用现状仍有提升空间的工业(含仓储)等产业用地”,并从建设进度、投产情况、控制指标、经济效益、产业政策等方面归纳提出八种类型,为低效产业用地认定提供了指引。经认定的低效产业用地应制订再利用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在工作组织上,汕头市按照成熟一宗、处置一宗的思路,从2018年12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通过1年半的时间开展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集中专项处置行动,包括调查摸底、盘活利用、效果评估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均明确了具体任务要求,三个阶段在时间上交叉进行,同步实施,互相衔接,力求在短时间内取得实际成效。
汕头市出台的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也明确对经认定的低效产业用地,可以按幢、层等不动产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此次省厅出台的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的适用情形、办理程序、需提交的资料、分割转让的基本单元和制约条款,以及部门信息共享、压缩办事时限等要求,是对工业物业分割转让政策的细化和规范,为该市进一步加快盘活利用低效产业用地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办事遵循,对于该市进一步完善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政策体系,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工作中我们了解到,相关审批职能单位、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均表示,省厅政策出台后,一些原先存在疑问的情况得到明确,办理审批有了政策指引和依据,工作顾虑消除了,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有了更大的底气和更多的积极性。
三、用好用活省厅政策,引导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加快推进
对于《通知》,汕头给出了响亮回答!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区县迅速部署、迅速行动,经过深入摸查、市场调研,今年以来,汕头市各产业园区一批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陆续启动,竣工后一部分将依据省厅工业物业分割政策分割及转让,为创新创业创造及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空间,降低了用地成本,成为省厅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金平区于1月25日在柏亚产业城举行首批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建设项目启动仪式,启动项目包括四洲集团、柏亚产业城、中兴五金皮塑、荣达新材料、一家人食品、金刚玻璃、粤华医疗、多客食品等8家企业,项目将通过提高容积率、完善配套、建设通用厂房、提升功能品质等方式盘活现有土地,共涉及改造用地约200亩,总投资13亿元,新建厂房面积约60万平方米,建成后年可新增产值超15亿元。其中,柏亚产业城项目原用地面积约141亩,为化妆品生产用地,原容积率1.8,将通过重建方式,分三期投资约8亿元,改造升级后建筑面积将由17万平方米提高到近4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4.0,进驻生产类企业约50家,产业城年产值及营业收入预计可达25亿元。目前已有5家企业向金平工业园区办公室提交低效产业用地认定相关资料。
龙湖区对辖区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摸查,积极向园区企业宣传省市政策,短短2个多月时间就已初步筛选出40家低效产业用地企业并进行反馈,相关企业纷纷表达了提质增效意愿。自然资源部门及区工业办在相关企业编制再利用方案及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时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项目尽快落地投建,使低效用地高效产出。目前共有汕头市龙湖区佳艺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低效用地开工、在建,用地总面积172亩,总投资4亿元,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预计年可创产值15亿元、税收3150万元,以上项目容积率最高达4.3。
得益于省市政策叠加释放的改革红利,汕头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得到迅速推进,使工业物业业主和高标准厂房建设单位得到收益,产业项目得到发展用地、用房,降低了用地成本,政府节约了土地,集约了用地,提高了产值,增加了税收,更激发和释放了产业发展的新空间、新动能,政府、企业、社会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受益,为汕头自然资源工作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新鲜经验。
通讯员(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陈峰)
编辑(蔡小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