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金融服务费收取公司“失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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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余波未平。维权女车主在西安利之星4S店购车时,被额外收取的万余元“金融服务费”持续引发舆论关注。

经税务部门查明,车主交纳的“金融服务费”为第三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公司(简称元胜汽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车主与元胜汽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显示,她共获批贷款419160元,其中,贷款的3%约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经查明,元胜公司只留取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南都记者注意到,元胜汽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售后等服务,以及“汽车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多家企业中担任高管或控股股东。2018年7月,王某担任最终受益人的陕西鑫华维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伪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处罚决定显示,西咸新区地方税务局秦汉新城分局双照税务所对该公司罚款200元。

不过,事发后,这家隐藏于西安利之星公司背后的第三方公司却神秘“失联”。4月19日,南都记者联系元胜汽贸公司企业登记电话号码。其接线人员表示,自己并非公司负责人王某,只是一名普通办事员,已离职多年。

同日,南都记者从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监管科得到确认,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住所进行了检查,但并未发现该企业,也无法联系到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不过,工作人员介绍,从4月17日起,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对外公开。依照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如果届满三年企业仍未履行义务或办理移出手续,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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