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增值税减税新政实施首日,江门海关首票降低增值税新政后的税单打印放行。“政策实施首日,江门海关共受理68家企业210票进口报关业务,货值约4634.3万美元,预计为江门关区内企业减税约600万元。”江门海关关税处孟胜男介绍。
记者从江门海关获悉,首票税单为江门市某发展有限公司向江门海关隶属高沙海关申报进口的一批进口氯丁橡胶,货值为 8.16万美元。
“原本这票货物的增值税率是16%,降税为13%之后,这一票货物就减税17728元。国家的新政为我们企业降低税负和资金压力,更有力的促进企业的发展,是极大的利好。”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
据悉,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涉及普通货物进口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两个方面。
【记者】李文轩
【通讯员】李钊 关文华
【图片】关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