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障眼法”、布“迷魂阵”......“高智商”贪官难逃“伸手必被捉”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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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今日锐评”栏目发表评论文章《腐败再隐蔽也会有痕迹》,以深圳市发改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原处长李镭为例指出,近年来落马的“高智商”贪官,无论贪腐手法如何翻新、怎么隐蔽,也都没有成为“漏网之鱼”。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行贿受贿手段不断翻新,权钱交易双方往往采取自认为更隐蔽的方式进行交易。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原处长李镭便自作聪明地用“一手批扶持资金、一手购买原始股”的手法,一次又一次地试探纪律和法律底线。最终,李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作为系统内既懂金融又掌握高科技行业发展走向的复合型人才,李镭曾为深圳赢得过多项国家级荣誉。然而,随着职务不断升迁,李镭的“心理失衡”也越来越严重。心理失衡之时,便是贪欲膨胀之日。李镭早就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敛财方式极其隐蔽,即不收现金、只收股权,企图通过认购原始股的方式获利。例如,李镭从某科技公司以1.5元每股的价格购入50万股原始股,从某环保公司收受干股50万股,这两笔股权交易中就可获利550万元。当其接受调查时,竟然使“障眼法”、布“迷魂阵”,仅交代收送过礼金红包、烟酒礼品、购物消费卡等问题,对股权之事只字不提。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李镭的所作所为只是枉费心机、自欺欺人而已。

李镭说,对于很多规定,“我实际上根本不清楚,以至于在接受组织调查后,都不认为自己购买公司原始股已构成违纪违法行为。”这样的自白,其实非常苍白。要是真的不知,他何以选择如此隐蔽的方式?综观近年来落马的“高智商”贪官,无论其贪腐手法如何翻新、怎么隐蔽,也都没有成为“漏网之鱼”——因为腐败再隐蔽也会有痕迹,“伸手必被捉”不仅是常识,更是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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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 林伟

编辑 | 纪律君·鹏辉&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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