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村里30亩鱼塘多年 法院对任性“塘主”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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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绝将案涉鱼塘归还经济合作社,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今天务必将鱼塘是实际控制权交还给经济合作社。”肇庆四会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红基正严肃地指挥一次执行行动。

在四会市一条村子里,有人长期霸占村集体约30亩土地的鱼塘,不付租金并拒绝归还。3月26日上午,四会法院出动执行人员17名,协同公安干警6名,司法局、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10名,经过持续7个多小时的紧张执行后,顺利将案涉鱼塘交还村集体。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陈某从97年开始占有该村约30亩土地,后将土地推成4口鱼塘进行经营,但至今从未缴纳过租金。因为鱼塘的经营权问题,陈某与村集体及部分村民多次发生纠纷。

2016年3月,经济合作社与陈某达成协议,约定将鱼塘交还给经济合作社,并由经济合作社对外进行招投标。但陈某一拖再拖,拒绝交还霸占土地,造成村集体损失严重,引起村民的不满。经济合作社遂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陈某腾退并交还鱼塘。

2017年6月,经过二审,肇庆中院判决陈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归还四口鱼塘,并按每年21000元的标准向原告赔偿损失至鱼塘交还之日止。但陈某一直无动于衷,仍控制着鱼塘,经济合作社唯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四会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强制腾退土地公告,责令陈某限期主动履行腾退鱼塘义务。期满后,陈某仍拒不履行。

2019年1月,四会法院着手部署腾退鱼塘的执行行动。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经过多方沟通协调,联合公安、司法局、供电局、迳口镇政府、村委办事处、医疗机构等部门参与执行行动,并委托专业的拆迁队进场施工。

3月26日上午9:30,在有关部门协助下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架设警戒线,维持好执行现场秩序,迅速组织人员清理鱼塘,清点、登记鱼塘附着物等工作。

目前,鱼塘已实际交还经济合作社。下一步,四会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对赔偿部分进行跟踪执行。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冼颖 梁育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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