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鱼店用“口水油”,小作坊灌装“飘柔”!快看龙岗法院的曝光

南方+ 记者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圳龙岗法院精心编辑了食品类、药品类、生活用品类几个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类案件

案例1

工业盐变“食用盐”获刑7个月

被告人蔡某桂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买进工业盐后,分包到两种包装袋内冒充强化碘食用盐进行销售。龙岗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桂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家相关部门针对各类食品分别制定了专门的安全标准。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多了解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在选购食品时,要到正规的商铺选购,挑选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外包装的标注,如果标注模糊不清或成份不明,千万不要选购。

案例2

销售假茅台、假马爹利获刑2年3月

被告人陈某慧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以深圳市龙岗区某烟茶酒超市和某便利店为经营点,大量购进明知是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轩尼诗、马爹利等品牌的白酒或洋酒销售牟利。龙岗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慧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法官提醒:节假日过后,烟酒回收之势又有抬头。各位烟酒行业的经营者要树立守法经营的意识,在进货时一定要认真审查货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唯有诚信经营,方得长久。消费者在购买烟酒时,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要到正规超市或商店进行选购,在购买商品的同时记住要向店家索取发票以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3

烤鱼店用“口水油”获刑又赔钱

被告人马某立在经营烤鱼店时,为节约成本牟取更多利润,伙同其员工被告人黎某将客人吃剩下的餐厨垃圾倒进自制的过滤桶,将里面的“口水油”(又称二次油)过滤出来,在下次制作烤鱼等菜肴时加入并供客人食用。龙岗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立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个体经营者或小摊档经营者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牟取更多的利润,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重复使用餐厨垃圾,或者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物。在此,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卫生的餐饮店进行消费,切勿只贪图口味,将安全卫生抛之脑后。

案例4

走私冻牛肉偷运售卖获刑3至4年

被告人熊某宾、蓝某经合谋后将本应作销毁处理的约600吨走私美国冻牛肉偷运出来,并分别销售给被告人冯某英等人牟利。被告人冯某英等人明知上述冻品无合法进口手续仍对外销售获取非法利益,销售渠道多而杂,辐射范围广。龙岗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熊某宾、蓝某等八人三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七十万至二百万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为了防控疾病,我国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如美国、巴西等国家进口牛、羊、禽类等食品。我国对此类进口食品都有一套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查看商品上是否有进口食品的标签、检验证明、原产地证明;不要贪图小利,要到正规的商铺去购买肉类食品,切勿食用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

案例5

销售假美心等品牌月饼获刑4年至4年半

被告人庄某洪与被告人庄某卿为牟取非法利益,大量购入明知是假冒“美心”等品牌的月饼后对外销售,销售金额高达四十万元。龙岗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庄某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庄某卿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食品行业涌现出大批知名商标品牌,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些知名品牌是质量的保证。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低廉的成本,通过生产或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商品,欺骗消费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的竞争秩序,也影响了普通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商品的时候,除了要关注保质期等基本内容以外,还要学会识别假冒品牌的商品,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大型商场购买,切勿贪图便宜,防止上当受骗。

药品类案件

案例1

当心!你买的可能是贴标“港药”

被告人任某某、张某某夫妇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生产假药而提供仓储、运输条件,而后以保健品的名义通过物流发往香港,期间还对部分假药进行贴标、包装。2017年9月,民警在被告人的仓储场地查获大量假药,价值超200万元。龙岗法院以生产假药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因更相信港药的品质、功效,内地游客赴港买药成了新潮流,香港药房的销售额增速大幅提升,其中内地游客贡献率超过六成。但最近香港频频爆出“查获假药”的新闻,尤其内地游客热衷购买的“黄道益活络油”、“天喜丸”、“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等药品,已成为假药热点。结合上述生产假药案,可以看出,一些来源不明、未经检验的自制药经过简单的贴标、包装,再发往香港,就摇身一变成为令人信赖的港药,实际上其功效及对人体的副作用影响都不得而知。因此,提示大家切勿盲目跟随潮流信赖港药!如果赴港买药,要谨慎选择店家,光顾正规药行或大型连锁店;建议提前了解所购药品正品外观,留意防伪特征,并索要列明药品名称的收据。

案例2

擅自购入港药后转卖属于犯罪

被告人孙某某在淘宝网上开设一家特惠港货店铺,并通过该店铺销售其从香港带回的药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统计,被告人孙某某至案发实际销售假药的金额约四万元。龙岗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法官提醒: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取得行政机关的药品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销售,否则可能会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再次提示各位消费者,购买药品要到正规药行或大型连锁店,在网络店铺中购买药品不仅无法明确自己购买药品的来源,出现后续问题也没办法获得相关保障。

生活用品类案件

案例1

小作坊灌装假海飞丝、假飘柔

被告人吴某湖从2012年开始在龙岗爱联一商铺擅自灌装生产假冒海飞丝、潘婷、飘柔、清扬等品牌洗发水,然后批发给杨某江等人,由其转卖。这些假冒的洗发水先后通过龙岗和宝安的一些小批发部和商店销售给消费者,销售金额超四十万元。龙岗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湖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江等人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人民币二万至八万元的罚金。

法官提醒:在高昂利润空间的诱惑下,不少不良商家擅自利用化学原料勾兑成洗发水而后贴上假冒的品牌包装对外销售。广大消费者要警惕,这些勾兑的假冒洗发水往往化学成分严重超标,对身体危害非常大,尤其是对于孕妇、孩童等群体,长期使用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要学会“一看二闻三摸”辨真假的方法,同时要选择到正规的超市或者百货商店购买,切不可贪图小便宜,枉顾自己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案例2

为牟取非法利益生产假冒蓝牙耳机

被告人杨某胜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许可,非法组织工人生产假冒华为、小米品牌的蓝牙耳机,并销售牟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现场查获的假冒蓝牙耳机价值超十万元。龙岗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杨某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法官提醒: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蓝牙耳机成为了我们的生活常用产品之一,市场上也充斥着越来越多假冒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等产品,比如本案中的华为、小米等广受消费者喜爱的品牌,所以,大家在购买耳机等相关品牌的电子产品时,应当到正规商场、店铺或柜台、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索票索证,贪图一时便利,可能购买到假冒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链接:

消费者如何正确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陶清清

【通讯员】陈益清

【综合】龙岗法院知产庭

编辑 李定
打开APP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