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六二三路骑楼街等纳入保护,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征求意见

南方+ 记者

3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该规划,沙面岛六二三路骑楼街等传统街巷格局将被纳入物质性保护性要素范围;新建十三行、梅林事件、新建白天鹅宾馆等历史事件则被纳入了非物质性保护性要素。

新建白天鹅宾馆等历史事件纳入保护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岛,处于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南片区街区南濒珠江白鹅潭。周边分布着上下九步行街、粤海关旧址、沙基惨案纪念碑等历史遗迹。其保护规划范围南濒珠江,北至六二三路北侧,西至珠江隧道西侧,东至人民桥,保护面积39.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1.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7.7公顷。

本次征求意见的保护规划,其保护要素分为物质性保护性要素和非物质性保护性要素。

其中,物质性保护性要素包括: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六二三路骑楼街,沙面一街,沙面二街,沙面三街,沙面四街及沙面五街传统街巷格局,旧石堤石埠头、沙面西桥、清代防城古炮等。

非物质性保护性要素包括:挖沙基涌、新建十三行、梅林事件、三方谈判、火烧英国领事馆主楼、鹅潭印月(63版)、新建白天鹅宾馆等历史事件以及南粤水上人家、白天鹅与黄萧养的传说故事。

核心保护范围限高12米

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延沙基涌堤岸,包括白天鹅宾馆和河涌本身,总面积31.4公顷。该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以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控制建筑高度12米以下,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沙面整体风貌相协调。进行改善、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时,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原址重建的建筑,其层数和檐口高度应与相邻建筑相协调。该范围还要保护现有街巷尺度,提倡小规模的交通改造与枢纽,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新建和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8米以下,在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进行建设活动时禁止大规模拆除建设,应当坚持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模式。在历史保护遗存的前提下,必要时适当增加支路网密度。

【记者】刘怀宇

【校对】蓝淑茹

编辑 张波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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