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利学时同志为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仇艳芳同志为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王钢涛同志为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严日冲同志为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
谭燕媚同志为高明区民政局局长;
严杰雄同志为高明区财政局局长;
刘维彬同志为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局长;
黄友谊同志为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德坚同志为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关剑群同志为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华海同志为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严战康同志为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伟光同志为高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幼勤同志为高明区统计局局长;
邓卫华同志为高明区信访局局长;
刘磊芳同志为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志强同志为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去:
何子平同志的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管雪同志的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职务;
黄志明同志的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谢志强同志的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局长职务;
苏仕超同志的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麦智波同志的高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程双喜同志的高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熊鹏程同志的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黄景宏同志的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林柱文同志的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仇艳芳同志的高明区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会议向机构改革后新任命的区政府部门负责人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叶能军
【图片来源】高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