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梁光伟:热心服务“涉民生”案件当事人 屡获赞誉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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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执行法官

他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的一杆“枪”

哪儿需要就往哪儿“使”

同时

他时刻不忘以当事人切身利益为先

促使执行工作得以迅速、有效开展

坚决把案件执行到位

人物介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梁光伟

梁光伟,自2011年进入广东省湛江吴川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2016年6月通过选调进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工作,2017年3月被任命为执行局执行员(兼法官助理),2018年1月被任命为员额法官。

锐意进取 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自加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梁光伟一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展现出一名执行人所具有的“锐意进取精神,尤其在涉民生案件中,他积极采取扣押车辆、边控及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从2016年6月至2017年底,他累计跟案489宗,协助结案361宗。2018年1月独立办案后,他共收案555件,结案407件。

梁光伟抱着孩子,露出幸福的笑容。

其中,在2016年12月的清案期中,其妻子刚好在该期间生产,为确保清案任务的完成,梁光伟只休假三天随即回到工作岗位,为执行工作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为集体利益,从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的两年半里,他诚恳积极的工作态度,多次得到案件当事人的肯定,其中有两宗案件的当事人,为其送上了锦旗以示感谢。

以诚待人 执行工作备受认可

梁光伟在执行中国某银行诉李某、李某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与李某沛原为夫妻,后已离婚。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查明女方在外省某银行有存款,并依法予以扣划,后女方认为该案与自己无关,是前夫所欠的债务,且因男方作为被执行人导致其儿子无法入读私立学校,多次到法院纪检部门进行投诉。

当事人送上锦旗,对梁光伟表示感谢。

面对上述情况,梁光伟积极与李某沛沟通解释,并查明该案件的抵押物已被其他法院拍卖并预留了分配款,该案可足额清偿,随后将已扣划的存款退还给李某沛,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梁光伟工作态度如此积极、诚恳,李某沛特意从上海赶来东莞,为其送上锦旗。

屡次调解 力促案件和解结案

梁光伟与同事参与到执行案件工作中。

此外,梁光伟承办的另一宗涉民生案件——袁某莲申请执行袁某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于2007年作出判决,被执行人需支付30万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首次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终本处理。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我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的存款30000元,而后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四查”亦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梁光伟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了解情况,查明被执行人袁某新已患上严重的精神疾病,其父亲亦因患有癌症仍在住院,其母亲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且袁某新亦已和其前妻离婚,婚生儿子随前妻生活。此外,村干部反映袁某新每月约有500元的分红,但全家都靠这500元吃药治病。

梁光伟从实际出发,与村干部积极沟通,希望村干部协助法院做好被执行人家属工作,到法院与法官协商解决方案。后被执行人母亲主动到法院与法官协商,希望法院做调解工作。梁光伟将被执行人的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亦表示同意作出让步,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意见初步达成一致,并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

梁光伟工作照(资料图)

双方到庭后,申请人代理律师却当场推翻其口头承诺的只收取7万元的方案,并要求被执行人再多支付3万元,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梁光伟并未放弃,他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告知其被执行人的困难,同时亦为其分析若调解工作无法推进,基于被执行人的情况,案件可能会面临“执行不能”的情况。最终,案件当事人同意了7万元的方案,该宗案件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在执行工作中

他尽可能地做到细致入微

服务案件当事人的真实需要

这份关爱之情感人至深

他也因此成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队伍中的“先进典型”

其经验和做法

值得更多执行法官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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