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珠澳大桥客车入境随车验放厅,海关关员在对一名内地旅客进行截查时,从其携带的两个行李箱内查获疑似管制刀具51把,刀刃长度均超15厘米。据这名旅客自述,他带着这批刀具,先从德国法兰克福机场乘机飞抵迪拜国际机场,随后又转机飞抵香港国际机场,行程已经万余公里,直到从港珠澳大桥入境时被截。
无独有偶。19日上午,海关关员在拱北口岸也查获了一起旅客携带管制刀具入境案。当日,澳门女子窦某经海关“无申报通道”进境。关员截查后发现,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疑似管制刀具三把,均已开刃,其中一把刃长26余厘米。经进一步询问,窦某表示,她携带这些刀具只是为了回珠海家中自用,并无其他用途。
目前,上述管制刀具已被暂扣,案件正由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为什么“背刀客”过关会被截?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7〕2号)规定,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和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都属于管制刀具。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公告,管制刀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请勿随意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武器、枪支弹药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禁限类物品。违规携带甚至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的,海关将依法予以扣留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刘艳婷
【通讯员】蔡蒙蒙 陈雨菡 万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