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园地】清远人黎元哲:叶剑英介绍到延安参加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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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哲,1911年11月出生于清远县白湾(今清新区石潭镇白湾)红帽坪村。

黎元哲六七岁入私塾读书,1923年至1930年在清远县城小学、中学读书,1930年回村教了半年私塾,1930年秋考入广州圣心中学商科班就读。 1933年夏天期考后回家,由于家庭无力供给学费路费,暂时停学在家。

警探养成所开始接受进步思想

1933年秋冬间,黎元哲从报纸上悉知,广州市公安局创办警探养成所,招收中学文化程度学员,不用缴交一切费用。知道这一消息后,他立即向家人借了路费前往报考,并且考上了。由于入学需要担保人,他又千方百计找到了乡绅为其担保,从而如愿进入警探养成所学习,一起学习的共有六七十人。

黎元哲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埋头读书,先后学习了警察学、警察法规、刑事学、侦探学、探案实录、国文、英文等课程,同时参加每周一次的“三民主义”纪念活动。1934年春,养成所毕业后,黎元哲在广州市公安局(包括所属公安分局,陈济棠下台、蒋介石控制广东后,公安局改称警察局)当实习员。实习结束后,改称服务员,月薪约30元。1937年春,黎元哲被保送到南京的中央警官学校交通训练班学习,原定学习时间为3个月,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交通车辆指挥办法、交通规则、国际公路标志、路基学等。因日军发动“七七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学习于7月中旬提前半个月结束,黎元哲回广州后继续在警察局当差。

黎元哲在广州学习和当差期间,不但订阅《世界知识》和邹韬奋主办的《生活》周刊,还先后借阅了《大众哲学》(艾思奇著)《通俗政治经济学讲话》《社会发展史教程》(邓初民著)《中国农村经济常识》(薛暮桥著)《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何干之著)《论列宁主义基础》 (斯大林著)等书籍。

叶剑英介绍到延安参加革命

抗日战争开始后,由于经常听共产党的抗战救亡宣传,加上当时的中国政局十分混乱,政府腐败无能、抗战无方,黎元哲思想逐步发生变化,决意投身革命队伍,离开广州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下简称抗大)学习抗日救国本领。当他得知同事叶道英是叶剑英的弟弟后,就请他帮忙,叶道英马上答应并且很快联系好了有关事宜。于是,黎元哲向家人筹集了100元路费,在1937年11月,带着叶道英让他携带的几十枚证章,从广州前往武汉八路军办事处,找到叶剑英,并经他介绍,于当年12月到达革命圣地延安。随即他被安排到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政治队插班学习,接着又安排到第四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学习,大队长是黎有章。在学习期间,由于黎元哲刻苦认真,进步快,1938年4月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同年8月在抗大毕业后,他又被选派参加区队长训练班学习了两个月。 11月初,跟随何长工、贾若愚到甘肃庆阳组建抗大一分校,何长工任分校校长兼政委,贾若愚任编辑主任、第三支队支队长、军教科科长,黎元哲任区队长。12月初,一分校奉命向甘泉转移,行军中,黎元哲负责大队的病员收容工作。到甘泉后,一分校和陕北公学、青训班整合在一起,黎元哲改任中队副指导员,和指导员杨大易(一位参加长征的老干部)一起,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1939年初到达晋东南,学校又重新整编,黎元哲任第一营第三队政治指导员,不久改任地方干部队指导员,因工作压力大,精神过于紧张,加上条件艰苦,5月突击月间失眠病倒,6月住进休养所,7月日军大扫荡, 部队进入太行山,黎元哲在休养所任指导员带病工作。12月,学校开始迁往山东。1940年1月到达山东后,黎元哲任第三大队第—中队指导员(学员是前线抽调来班长级干部),由于工作出色,受到大队领导的表扬。

带病参加与日军作战30多次

经过数次战斗后,部队转战到胶东的大青山,黎元哲参加了抗击5万日军铁壁合围的艰难斗争,与日军战斗30多次。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黎元哲虽然患上急性气管炎,关节炎也时常发作,但仍然坚守在第一线。

1942年初,部队转移到海滨区后,黎元哲因吐血、急性气管炎和关节 炎数病并发,不得不再次到休养所休养。是年初秋,病情有所控制后,黎元哲马上回到学校,任警卫连指导员,随即参加了对日军的反扫荡斗争和反击国民军57军进犯的甲子山战役。

1943年冬,参加对日军的反蚕食斗争后,因气管炎复发,随部队行动困难,被送到学校后勤工厂带病工作。随后,病情日益加重,吐血不止,不得已住进休养所治疗。

因病转到地方工作

1944年5月,由于身体过分虚弱,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组织决定派黎元哲到地方工作,先是出任山东海滨区营沐县工商局干部股股长。是年秋冬间,任局监委委员。到地方工作后,黎元哲发挥其军事经验丰富的特长。同时,认真弥补地方工作经验的不足,他一边指挥地方工作人员反日寇扫荡斗争,一边学习地方工作业务,较快地适应了新的斗争环境。

抗日战争胜利后,黎元哲任营沐县工商局局长兼监委委员,1947年1月,调任日照县工商局局长兼监委委员,并由海防办事处指定兼任海防办事处上海管理处主任。1947年1月,山东工商局第一分局成立后,调任分局干部科科长。1948年,调任山东工商总局干部训练队监委委员,秋改任山东工商干部学校辅导处主任。

1949年2月,奉命随军南下,任南下工商干部队副队长。5月,进入上海,任接管上海中国蚕丝公司军事代表,圆满地完成接管国民党官僚资本中国蚕丝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任务。1949年8月,调任华东区对外贸易管理局(1950年6月1日改组为上海对外贸易管理局)人事室副主任兼华东区财经委员会贸易部(1949年9月成立,1950年2月改称华东军政委员会贸易部)政治处人事科科长。1950年夏,任贸易部人事处副处长。1952年,定为行政12级。

1953年1月,撤销华东军政委员会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华东特派员办事处,黎元哲任办事处党委组织部长、党委纪委书记、人事室主任。1954年1月,对外贸易部华东特派员办事处改为华东行政委员会对外贸易局,黎元哲任局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室主任兼组织部长、纪 委书记。

1957年8月,黎元哲任中国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1959年12月,改任上海对外贸易储运煤处处长。1967年1月,黎元哲被下放到上海对外贸易局“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7月开始,负责上海对外贸易局冷库和职工宿舍的基建。1978年9月,出任上海外贸仓储公司顾问。1984年3月离休后享受局级政治、生活待遇。

不忘初心,光明磊落一生

1959年的整风“反右”补课期间,受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黎元哲因家庭出身等问题,受到“撤销局党委委员,常委职务”的处分(1985年3月,经组织复查撤销了这个处分)。他并未因此而消沉,仍能振奋精神,放下包袱,努力工作,撰写了指导性文件《外贸运输问题》,以对外贸易局党委和局的名义下发各公司执行,并在全国外贸运输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1963年,黎元哲出席全国海关外运会议时,受到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接见。1963年10月,黎元哲晋升为行政11级。“文化大革命”中,黎元哲再次受到冲击而靠边站,但他仍然不忘初心,无怨无悔,尽职尽责本职工作。

黎元哲同志离休后,继续发挥余热,关心单位工作,关心家乡教育, 为家乡白湾中学添置图书、题写校名。曾在上海富民路与巨鹿路交界处拾获十余万巨款全部交派出所处理,充分反映了黎元哲的崇高品格。

2005年7月,黎元哲因病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享年95岁。国务院、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等单位和领导送花圈表示哀悼。“光明磊落一生正气,克己奉公两袖清风”是党和政府对黎元哲一生的评价。

(本文根据有关档案、地方志资料整理)

本文来源于《清远古今》2018年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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