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佛山一男子将陌生女孩从商场3楼扔下后跳楼!
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1月26日12时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鹏瑞利季华广场店F1层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小女孩在高处坠落受伤。随后,南海公安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经查,两名伤者已紧急送往医院救助,无生命危险;两人无亲属关系。
当天20时许,@南海公安 再次发布警情通报:
1月26日中午12时许,110接报,南海桂城鹏瑞利广场F1层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小女孩从高处坠落受伤。接报后,公安民警和救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治伤者,并开展案件调查。
经初步调查,嫌疑人李某君(男,36岁)自称因经济压力大产生轻生念头,当日11时许独自到该商场三楼徘徊。12时许,见一名小女孩从卫生间出来,遂抱起小女孩致其从三楼坠落到F1层,随后自己亦跳下楼去。经医院诊治,小女孩头部、臀部擦伤,无生命危险,现正留院观察治疗。
嫌疑人李某君多处骨折,无生命危险。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用“大数据”扫黑除恶,揭阳启动扫黑除恶众剑管理平台
1月23日,揭阳举行揭阳市扫黑除恶众剑管理平台启动暨2018年扫黑除恶十大案例发布会。揭阳市委书记李水华、市长叶牛平共同启动揭阳市扫黑除恶众剑管理平台。
为提高社会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揭阳在全省创新集中深排线索、集中深度经营、集中深挖扩线“三个集中”办案机制的基础上,创新开发揭阳市扫黑除恶众剑管理平台。该平台是一个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集涉黑涉恶线索深度摸排分析、深度经营指导、深挖彻查追踪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服务管理技术平台,是目前我省地市推动扫黑除恶信息化建设的创新项目。平台启动运行,标志着揭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揭阳市扫黑除恶办还发布了普宁陈某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2018年揭阳市扫黑除恶十大案例。2018年,揭阳全年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0个,破涉黑恶案627起、刑拘1615人、逮捕1296人,同比上升28.2%、53.2%、47.7%;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亿多元。全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件29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9人。
阳江:2018年共抓获网上逃犯698名
2018年全市共抓获网上逃犯698名,比上年多抓199名,同比上升39.9%;“飓风2018”追逃专项全市共抓获历年网上逃犯337名,比上年多抓211名,同比上升59.7%,省厅公开悬赏2名逃犯全部到案。
15小时连续抓获4名网上在逃人员
2018年10月11日10时,阳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协助广州警方在阳江市江城区某商业广场抓获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婷(女,31岁,阳江市江城区人);
10月11日22时,阳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阳西县局刑侦大队在阳江市江城区西平路某住宅小区抓获涉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詹某养(男,46岁,阳西县人);
10月12日凌晨,阳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阳西县局刑侦大队在阳西县某酒吧抓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司徒某某(男,26岁,阳西县人);
10月12日凌晨1时,阳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阳西县局刑侦大队在阳江市江城区江源路某住宅小区抓获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江某步(男,38岁,阳西县人)。
举报涉税票犯罪逃犯,抓获1名奖励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
全国
长春万达爆炸案告破:犯罪嫌疑人患癌症 悲观厌世
1月25日,长春市红旗街万达购物广场发生爆炸致1死1伤,引发关注。“长春朝阳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26日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郭某涛身患癌症,悲观厌世,在杀死1人后于红旗街万达广场炸毁其小轿车,随后在租住房内引爆自制爆炸物身亡。
通报指出,1月25日下午,长春市红旗街万达购物广场发生爆炸,致1人死亡、1人受伤。案件发生后,在公安部和吉林省公安厅指挥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抽调20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通报称,通过提取现场遗留未引燃爆炸物上的DNA比对,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并与提取到的视频监控相互印证,最终确定现场死亡男子郭某涛(男,1962年9月出生,江苏省人)系本案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涛身患癌症,悲观厌世,在松原市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男子谷某某杀死后,于1月25日中午驾车来到长春市,在红旗街万达广场炸毁其停在地下停车场的小轿车,随后在公寓楼30层租住房内引爆自制爆炸物身亡。
目前,案件后续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还没走出派出所大门,浙江一男子发了个朋友圈又进去了……
1月26日,浙江长兴一男子在派出所值班大厅等待签字时,发朋友圈辱骂办事民警被群众举报,导致其还没出派出所大门,又被带回审讯室。
朋友圈是一个进行社交、分享生活的平台,但是当把朋友圈作为宣泄平台,甚至是随意到辱骂警察泄愤时,就得为此负责。
2019年1月,浙江长兴雉城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雉城派出所民警的照片并配有威胁的文字:“我会要他死得很难看”。
接警后,民警根据提供的朋友圈照片,发现该发布者是正在值班大厅刚被罚款等待签名的沈某(25岁,浙江长兴人)。
原来,2018年12月份初,沈某的朋友郑某向其借了10000元人民币,并说一个月后归还,可一个月过去后,沈某却联系不上郑某。
于是,沈某来到郑某所住的小区找人,可是住户皆称不认识郑某,沈某觉得自己要不到钱了。
2019年1月,沈某再次来到郑某所在小区,在其家门口、楼道、电梯里贴了关于郑某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让其还钱的告示。刚贴完十张,就因被群众举报被雉城派出所民警传唤调查。
由于沈某违反治安条例,民警对其以侵犯隐私处以行政处罚。沈某对于处理结果没有怨言,可他认为,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自己十分配合,不应该被调查7个小时,导致无法上班被扣工资。
未能要到钱又被罚款、扣工资,沈某十分气愤。在等待签名时,他看到派出所大厅公告栏上有办案民警的身份卡照片,于是便将其拍了下来,发了朋友圈。
“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想发个朋友圈骂他两句出出气而已。”沈某说,发朋友圈只是为了解气,然而他解气的方式却触碰了法律,损财又损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沈某因寻衅滋事被处行政拘留8日。
失主还没到派出所,小偷已经被抓!
网友:这破案速度神了
1月22日19:33分,杭州上塘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他停放在拱墅区东教路附近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窃。
接到报警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现场并进行勘验,另一路通过侦查,很快就确定嫌疑人,并循着嫌疑人的踪迹找到了他的住址,在失主还未到达派出所报案之前,就已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陈某被抓的时候都有点懵了:“我才刚到家,就被你们抓了……”
民警把陈某带到派出所时,失主还没来得及到达派出所做笔录。等失主一到,民警告诉他人已经抓到了,对方惊呆了,感叹:“你们的办案效率真是高,我这个失主还没到派出所,偷东西的先被抓了。”
嫌疑人陈某,男,49岁,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厨师。既然有一份正当工作,为什么还要偷电动车?
陈某悔不当初,他说,当晚他一个人在散步,看到路边电动车钥匙没拔,一时起贪念将电动车骑走,他说,“其实我并不缺这一辆电动车……”
目前,陈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nd编辑 贺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