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规定,汕头市纪委监委结合汕头市工作实际制定《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汕头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有了目标才能精准治疗。该《方案》提出要集中整治中央纪委提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大方面12种表现,采用9条具体措施深入推进治理,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据统计,2017年11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8人。
01
深入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清单制度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不但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还败坏社会风气。要加强督促,开展深入调研,摸清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剖析危害和根源,找到症结,拿出管用的办法精准施策。
对此,汕头市纪委监委建立了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制度。《方案》规定,督促和推动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全面查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列出重点整治问题清单,抓纲带目、抓重点突破。
例
如
有的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针对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窗口服务问题,汕头市纪委监委制定相应措施。窗口服务部门的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应通过办事大厅、部门官网或其他新闻媒体适当公开,接受各界干部群众监督,其他部门应在党内公开。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应根据实际及时增减,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02
挖问题线索,开展专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干部的为民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好”还是“差”,是把群众放在心上还是骑在老百姓头上,群众最有发言权。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中,汕头坚持走群众路线,不仅深入群众听真话深调研,还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平台开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专区,列明12类突出问题,引导干部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置被监督、联系地区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个单位的办事大厅分别设置了意见箱,方便群众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激发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结合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过度留痕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方案》提出具体要求,要善于从腐败问题背后发现审查调查对象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盯住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和其他重点领域民生工作,开展常态暗访,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03
严肃执纪问责,查处通报强震慑
为破解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宣传造势不重落实“秀作为”等问题,要加强对被监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强化纠正整改。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方案》提到,抓住“关键少数”,加大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规问题,应及时对党组织负责人或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或函询,责令整改,对有关问题线索尽快调查处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频发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及时启动问责调查,严肃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到问责为止。建立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月报制度,每月汇总数据并加以研判分析,找出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分析根源和发生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整治制度化、长效化。还要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要在各类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温馨提示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通过汕头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举报专栏、“汕头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0754-12388举报电话或邮寄材料至“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5036)”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的情况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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