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大招频出”!其中,就包括在分批试点基础上,明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什么意思?就是到明年底,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基本或临时存款银行账户,都将由“核准”改为“备案”,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将大大便利企业开业经营。
要知道,在现有“核准制”的框架下,企业办理基本户的大致流程为“商业银行初审材料——报人民银行核准——人民银行发放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商业银行为企业开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上述流程须在4天或以内完成。而在“备案”模式下,企业将不再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也就是说,企业开设基本户的流程将被简化。
不止一位熟悉银行企业开户流程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从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新闻披露的信息来看,虽然其对未来“备案”模式的具体形式和细节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企业开户时间将更短,流程会更简化”。
事实上,人民银行已于今年6月发文,决定自2018年6月11日起,在江苏泰州、浙江台州开展了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
从彼时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中,我们不难窥见这一模式的未来形态。
按照《通知》,该次试点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取消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其中,“取消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使得商业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基本户。
按照《通知》,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后续办理变更、撤销业务也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无需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准。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则主要对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对商业银行,要求“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面签制度;与企业签订账户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管理,健全企业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证件到期未更换、不配合对账、账户连续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等异常情形处置机制”。
对人民银行而言,《通知》要求“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对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及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对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于业务办理差错率高、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银行和企业,采取暂停试点、行政处罚等措施”。
据了解,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1月10日,人民银行在浙江省台州市召开取消企业开户许可试点工作座谈会,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指出,“试点工作运行总体平稳,配套制度稳步出台,相关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社会舆论总体反映良好,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唐柳雯
【校对】曹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