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河长办24日公布的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花都区狮岭镇党委委员、镇(街)级河长黄敏贤,海珠区南洲街道沥滘经联社书记、村(居)级河长卫锦鹏,增城区增江街道光辉村书记、村(居)级河长赖来建因虚假巡河、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低、没有开展“四个查清”、没有上报河道问题等行为被通报。
巡河上报问题率低,形式巡河表现突出
根据《河长管理简报》,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2月2日期间,全市各区镇(街)级河长有效巡河达标情况基本良好,其中荔湾区(81.33%)、从化区(85.67%)、增城区(93.67%)有效巡河达标情况滞后。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情况基本良好,其中黄埔区(77.95%)、番禺区(85.10%)、白云区(86.71%)有效巡河达标率排位靠后。
在镇街、村居级河长上报问题情况方面,村(居)级河长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上报问题人数占巡河人数比率)为27%,镇(街)级河长近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为34%。表面上都有巡河,但实际上报问题的河长寥寥无几,形式巡河表现突出。
简报认为,基层河长履职意识差的情况仍然存在,整体情况虽有所好转,但镇(街)级河长相对于村(居)级河长情况较严重,如增城、从化、白云、番禺、南沙等区问题明显。
此外,根据11月19日至12月2日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村(居)级河长“四个查清”完成率缓慢上升,为20.43%,大部分河长未能按要求完成内容巡河工作。其中越秀区提升较明显,完成率达到100%。南沙区(4.65%)、从化区(4.80%)、花都区(8.33%)、黄埔区(9.52%)、白云区(10.00%)“四个查清”完成情况较差。特别是南沙区,没有明显改善,而且有下降趋势。
在河长APP问题各区办结率方面,2017年9月9日至2018年12月2日,河长APP问题各区办结率达到89.89%,其中白云区(83.41%)、番禺区(84.71%)、海珠区(84.79%),三区办结情况滞后。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广州市河长办抽查了全市区、镇(街)、村(居)级河长电话接听情况共388人次,共有6位村居级河长未接听电话。其中南沙区和花都区接听率为94.44%,增城区、从化区、番禺区、天河区接听率为97.22%,其余各区接听率均达100%。
据了解,广州市河长办每半个多月发布一期《河长管理简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以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简报对187条河涌的镇(街)级河长和村(居)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评分,并将公布分数最高的十名和最低的后十名河长名单。
镇(街)级河长履职评价前十名名单:
村(居)级河长履职评价前十名名单:
镇(街)级河长履职评价后八名名单:
村(居)级河长履职评价后十名名单:
三河长“四个查清”工作完成进度为零
在本期《简报》中,曝光了3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分别是花都区狮岭镇党委委员、镇(街)级河长黄敏贤,海珠区南洲街道沥滘经联社书记、村(居)级河长卫锦鹏,增城区增江街道光辉村书记、村(居)级河长赖来建。三位河长都存在巡河时间不达标、没有上报问题、虚假巡河、应付式打卡式巡河等问题。
花都区狮岭镇党委委员、镇(街)级河长黄敏贤主要存在巡河达标率低,巡河轨迹主要在远离责任河段的国道,存在虚假巡河且没有上报的问题。
黄敏贤的责任河段为老虎河狮岭镇段。从1月1日至12月2日共48周时间内,黄敏贤共巡河23次,巡河达标周数共18周,不满足镇街级河长每周一巡的巡查要求,巡河达标率仅为37%。
通过查阅其巡河记录,并对巡河轨迹进行分析发现,黄敏贤轨迹大多沿着远离责任河段老虎河狮岭镇段的国道行走,存在虚假巡河的情况,未实际开展巡河工作。截至12月2日,黄敏贤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
镇(街)级河长每两个月至少完成一次“四个查清”工作(每次全部完成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截至12月9日,“四个查清”工作完成0期(应完成3期),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海珠区南洲街道沥滘经联社书记、村(居)级河长卫锦鹏主要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没有上报河道问题。卫锦鹏负责的沥滘涌部分河段,属于今年底要消除黑臭的187条河涌,而沥滘涌11月份的水质情况较10月份有所恶化,存在轻度黑臭的情况,水质反弹明显。
卫锦鹏巡河数据良好,但在1月1日至11月21日共325天中仅上报过1个问题,且该问题非河道问题。而该时间段内,市级巡查在其所辖沥滘涌沥滘经济联合社段共发现了23个问题,包括生活污水直排及违建问题,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况,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的工作。
同时,根据“四个查清”工作部署,村(居)级河长每两个星期至少完成一次“四个查清”工作。卫锦鹏在“四个查清”提出后,截至11月21日,“四个查清”工作完成0期(应完成9期),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增城区增江街道光辉村书记、村(居)级河长赖来建履职情况差主要表现为巡河达标率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巡河时间很短,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
赖来建负责的增江光辉村段、流杯水库,从1月1日至12月9日期间(共342天),共巡河357次,巡河达标天数共111天,不满足村(居)级河长每日一巡的巡查要求,巡河达标率仅为32%。
广州市河长办通过查阅巡河记录发现,赖来建巡河时间大多在10分钟以下,巡河时间短,巡河达标率低。同时,赖来建在342天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在“四个查清”提出后,截至12月9日,赖来建“四个查清”工作完成0期(应完成10期),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广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河长办将对个别河长履职较差的区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相关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依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记者】余嘉敏
【通讯员】赵雪峰
【校对】杨远云
【图片】张波尔